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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市清真大寺杨法珍主任典型事迹
——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

【字体大小】 [] [] []2017-05-31 11:00 文章来源:中国伊协教务部

 杨法珍主任从事回族伊斯兰教工作二十余年,历任五届大同市清真大寺管委会委员、副主任。现任山西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大同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大同清真大寺管委会主任,政协大同市十四届常委。曾任大同市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他常年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响应省、市委统战部号召,开展“双学一跟”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热爱祖国上升到信仰的高度。在他的带领下,寺管会全体成员坚持跟党走,听党话,服务社会,服务穆斯林大众。在重大问题上能够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方面起到了桥梁纽带作用,在妥善处理一系列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他以虔诚的信仰、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服务伊斯兰教界的意识,赢得了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好评和威望。

多年来,他始终工作在民族宗教工作的第一线,不断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利用清真寺这块阵地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率领信教群众在完成自身的宗教功修同时,不忘社会,号召大家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当中,在政府的帮助下,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大同清真寺多年来始终保持着政治稳定、宗教和睦、教友和谐、寺院整洁的良好氛围。为了更好的为广大回族穆斯林群众服务,维护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他常年带领“清真食品监督检查组”,对大同地区清真食品经营户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民宗局处理了多起假清真食品经营事件,使大同市地区没有一起因清真食品不清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他爱国爱教,思想进步,服从大局,维护稳定,协助党和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诸多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他努力弘扬伊斯兰教的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自觉抵御“宗教渗透”和“三股势力”的危害,他带领寺管会成员为建设和谐寺观教堂和回族伊斯兰教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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