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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清真寺典型事迹
——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先进集体

【字体大小】 [] [] []2018-09-29 14:39 文章来源:中国伊协教务部

 长沙市清真寺位于湖南长沙市天心区白沙井社区清真寺巷,近年来,在上级统战、民宗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加强清真寺的自身建设,切实为穆斯林群众做好服务,坚持解经讲“新卧尔兹”,团结各族信教穆斯林群众,开创了长沙市伊斯兰教界和谐稳定的新局面。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

实行民主管理,成立寺管组作为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了清真寺的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教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消防制度、应急预案,凡遇重大事项均集体商议决定。财务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按照《湖南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进行财务管理,聘请会计员和出纳员做账,每年度进行财务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在清真寺内张榜公布。严格实行了事务公开、财务公开、重大事项集体商议,穆斯林群众信息渠道畅通,保证了穆斯林群体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解经讲“新卧尔兹

一是在清真寺内张贴“爱国爱教”和“感恩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标语,在重大节日升国旗。设立了宗教事务、城市管理等法制宣传栏;二是针对来清真寺礼拜的穆斯林民族、派别有异,流动性大,情况复杂。清真寺负责人和阿訇,经常进行走访交流,广交朋友,与有代表性的有较稳定工作的穆斯林建立联系,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的建议和诉求,同时向他们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努力培养穆斯林群众“国法大于教规”的思想认识,分清是非界限;三是结合当前形势和政策,在每个星期五礼“主麻拜”前,由清真寺阿訇讲解30分钟的新“卧尔兹”,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四是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耐心向中外穆斯林宣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请他们尊重本土的宗教传统习惯,跟随清真寺阿訇进行宗教活动,实现了宗教活动正常有序。

三、为穆斯林群众办实事,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争取省、市民宗局的同意与支持,市伊协于2013年给清真寺购买了一台殡葬车,极大地方便了穆斯林丧葬事宜,得到了穆斯林群众的好评。2015年,通过回族政协委员向市政协提出了建议提高长沙市城区回族、维吾尔族等民族清真肉食补贴的提案,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提高清真肉食补贴的答复。西北穆斯林在长沙务工人员子女就近上学难的问题一直较突出,他们大多来自西北较贫困地区,对本民族饮食生活习俗要求严格,希望跟随在长沙市生活的学龄子女能在居住地附近上学,方便解决小孩吃饭问题。只要有穆斯林提出协调小孩上学问题,寺管组负责人不遗余力的帮助协调,直至每一个小孩落实学校。2015年在长沙市天心区就协调落实了六个青海化隆穆斯林小孩上学的学校。

四、设立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站,热心服务流动穆斯林群众

2015年,市民宗局积极指导并拔专项资金在清真寺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站,吸收了回族、维吾尔族、撒拉族等流动穆斯林代表及清真寺阿訇、伊协工作人员组成了服务站领导小组。建站一年多来,在积极维护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涉及穆斯林群众的矛盾纠纷方面,服务站起到了积极和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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