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教务活动 > 教务动态 >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漫湾镇新村回营清真寺
——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典型事迹

【字体大小】 [] [] []2018-11-13 16:22 文章来源:中国伊协教务部

 一、清真寺概况

云县漫湾镇新村回营清真寺,地处滇西南澜沧江中游,是云县伊斯兰教协会的三个宗教活动场所之一。清真寺始建于元末明初,之后经历了多次维修和建设,现占地面积5,280㎡,建筑面积1,260㎡。近两年来投入资金,新建了一幢集学习、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楼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寺院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2005年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被表彰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现有宗教教职人员3人。

二、加强清真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切实可行。自2009年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以来,清真寺成立了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阿訇为副组长、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创建活动要求的八个方面开展日常工作,结合自身特点,紧扣时代主题,将创建工作与民族团结工作紧密结合,在带领信众过好宗教生活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

(二)建章立制,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

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一是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二是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三是制定治安、消防、卫生防疫制度,确保节日活动和日常活动安全、有序、规范。

2.制定《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一是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使管委会既当好家,又理好财,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用活。二是建立议事制度,凡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保证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三是建立宗教场所礼拜制度、保存档案资料制度,做到制度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标准上墙公示,时刻提醒宗教场所工作人员牢记责任。

3.制订学习制度。一是要求住寺阿訇结合新时代讲新“卧尔兹”,符合宗教的教规教义,符合本民族的传统习惯,提高了教职人员的学识,弘扬了伊斯兰教和谐理念;二是在圣纪佳节邀请民宗部门领导讲解《宗教事务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在节庆活动时与周边信教群众进行互相学习交流。通过学习,群众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生产生活中,与其他兄弟民族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敬老、养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2015年,新村回营清真寺管委会依托社会力量,积极筹划建设了一所回民敬老院。经过一年多施工,功能齐备的敬老院于2016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该敬老院占地2.86亩,总建筑面积1,070㎡,共设置40张床位,并配套建设有餐厅、食堂、电视室、阅览室、活动室等。村回民敬老院的建成,为当地回族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办了一件实事、好事。敬老院对入住老年人饮食起居实行免费照料,所需钱物由社会各界爱心资助和各地穆斯林群众功德捐散钱作为保障,实行爱心互助。同时,实行入住老年人生活起居互爱互帮,使敬老院在爱心延续中得到发展,团结、友爱、互助精神在回族群众中得到传扬。

四、传承民族文化

回族人民有着善于经商和重视教育的优良传统。2015年末,新村回营小组共有各类经商户33户,有大学毕业生63人,有穿衣阿訇51人,为发扬本民族和本教门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为传承本民族文化,2015年,清真寺管委会组织人员编写了《漫湾新村回营村志》。在新的历史时期,新村回营清真寺管委会一班人正勇立潮头,高举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大旗,一路前行。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更多>>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