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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字体大小】 [] [] []2015-03-10 09:05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5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各位代表!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责任。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大对欠发达的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特色村镇,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组织好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中华民族大家庭一定会更加繁荣昌盛、幸福安康。

李克强: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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