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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伊协举办常委培训班

【字体大小】 [] [] []2015-06-18 15:24 文章来源:青海省伊协 作者:通联员 安发福

2015年5月26日,为贯彻落实省委11号文件和全省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青海省伊协常委及重点清真寺阿訇培训班在省经学院举行。中国伊协副会长、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伊协会长马长庆阿訇出席。来自西宁、海东两市和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四州重点清真寺的阿訇共30人参加了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马长庆会长深刻阐述了学习知识、学习政策法规的重大意义。他指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伊斯兰教工作。这次出台的《意见》明确了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十个方面的管理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省各级伊协要把省委《意见》和推进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到我们的实际教务活动当中,大力倡导伊斯兰教中道思想,弘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依据经训,适应时代要求,阐释教义教规,端正教风,正信正行,积极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为青海“三区”战略建设做出贡献。省民宗委负责人紧密结合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讲述了这期培训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肯定了伊协的特殊作用,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伊斯兰教界要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服务;二是伊斯兰教界要为促进宗教和谐服务;三是伊斯兰教界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

据悉,这期培训班除学习相关文件外,还要进行专题讨论和实际学习考察。授课老师是常期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工作者或省内外高校民族宗教方面的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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