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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上人”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字体大小】 [] [] []2016-09-05 14:11 作者: 盛志明
 
 

 陕西省民委、西安市民委代国家民委向“坊上人”授牌仪式现场

西安坊上人清真餐饮有限公司继荣获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后,近日再传喜讯。经严格评审,国家民委命名全国146家县级以下单位为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坊上人”榜上有名,成为陕西省仅有的两个单位之一,且是唯一的企业示范单位。

近日,陕西省民委主任张宁岗、西安市民委主任李社民、副主任平丽等领导专程亲临西安坊上人饭庄文景店,代表国家民委举行庄重的授牌仪式,宣读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向西安坊上人清真餐饮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铜牌。张宁岗主任还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坊上人”创业近二十年来坚持不懈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大量先进事迹给予高度评价,称赞“坊上人”是全省乃至全国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典范,勉励“坊上人”进一步发挥好全省第一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企业的模范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做出新的更大成绩,衷心祝愿“坊上人”越办越好。

刘西艳总经理深有感触地说:“我们企业之所以能够健康发展,无不得益于党的改革开放好政策,无不得益于党对少数民族的关怀爱护,我们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理所应当。党和政府却给予了我们这么多国家级最高规格的荣誉,让我们少数民族心中充满温暖,给我们‘坊上人’全体员工以莫大的鼓舞和激励!这不仅仅是我们企业的荣誉,也是全省各民族和企业界共同的光荣。作为省内较有影响的民族餐饮企业,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绝不辜负各级领导的殷切期望,带头促进民族特色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头作用,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排头兵,继续以实际行动为民族大团结贡献力量!”

近日,《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西安广播电视台、《开发区报道》、西部网、西安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对此给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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