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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伊协调研组赴黔西南州调研

【字体大小】 [] [] []2017-03-01 13:01 文章来源:贵州省伊协 作者:通联员 马令

2017年2月20日至23日,贵州省伊协会长桂希江、省民宗委处长马必静一行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黔西南州调研指导伊斯兰教工作。调研组先后走访了普安猫田活动处所、楼下、青山、小屯清真寺;兴仁潘家庄、马家屯清真寺,重点调研清真寺规范管理、搬迁重建、功能完善、安全设施、基本制度等。

 

调研组要求,各地要加强创新清真寺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既要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又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到位;要做好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管委会成员要善于学习实践,把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正确处理好团结办教与依法办教的关系,坚决反对宗教极端,用实际行动践行爱国爱教;要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关爱清真寺教职人员,提高流动穆斯林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清真寺教务活动质量,确保全省伊斯兰教领域和谐稳定。

 

调研组指出,清真寺易地搬迁重建,一是必须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二是规划设计要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筑风格要体现中华民族特色,布局要合理,功能配套设施要齐全。三是要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清真寺民主管理组织建设,严格规范办教、团结办教、民主办教程序,提高管理和服务穆斯林水平,完善清真寺日常管理制度,弘扬伊斯兰教正能量,引导穆斯林群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树立清真寺民主管理组织和穆斯林的良好形象。

 

黔西南州民宗委、普安县民宗局、兴仁县民宗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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