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新闻中心 > 各地动态 >

贵州省伊协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
《宗教事务条例》

【字体大小】 [] [] []2017-10-12 18:52 文章来源:贵州省伊协

近日,贵州省伊协组织协会全体驻会工作人员及贵阳市伊协负责人开展“宗教政策清规宣传月”活动。省民宗委宗教业务三处处长马必静等到会指导。会议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事务局有关宣传提纲以及刘延东副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王作安局长有关讲话要求。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二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三要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和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四要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创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等为契机,以清真寺为平台,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贯穿于解经讲新卧尔兹,引导穆斯林群众遵纪守法,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五要做好本省有关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阿訇资格考核认定办法、新时期阿訇行为准则、清真寺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修订准备工作。六要充分利用省伊协网站全文刊载新修订《条例》以及对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有关文章,同时要注意发现和宣传在学习《条例》中的典型事例。七要广泛听取和收集对新修订《条例》的反映并及时上报。会议要求,全省伊斯兰教界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扎实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全力维护伊斯兰教领域和谐稳定,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更多>>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