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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伊协召开会议学“三个办法”“一个守则”

【字体大小】 [] [] []2019-07-31 10:50 文章来源:吉林省伊协 作者:张骏宏

2019年7月25日,吉林省伊斯兰教协会五届十次常务(扩大)会议暨中国伊协“三个办法”“一个守则”学习班在吉林市举行。省伊协常务、委员等60人参加。省宗教局三处领导出席。

学习班传达了中国伊协《关于公布伊斯兰教教务制度的通知》,学习了中国伊协新修订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和新制定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省伊协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国伊协“三个办法”的“三个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作出了贯彻执行中国伊协《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的决定。学员们认为,中国伊协“三个办法”“一个守则”的修订、制定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为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将进一步提升我国伊斯兰教界自我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为省伊协提出的“三个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符合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基本可行,并提出了进一步修订的意见、建议.

学习班上, 省宗教局三处陆宾茹处长、省伊协杨瑞强会长讲话,要求各级伊协和寺管会成员进一步提高对教务管理法治化重要意义的认识;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伊协“三个办法”“一个守则”的过程中,集思广益,广泛参与,使省伊协提出的“三个实施办法”更加完善;要借这次举办学习班的时机,加大基层法治化建设的力度,使全省伊斯兰教界的法治化建设出现新局面。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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