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工作全局、筑牢中华文化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8年12月25日,党中央颁发第一部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彰显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宗教界人士对此深受鼓舞,充满信心和期待。
《条例》的颁布意义非凡
1.赋予了社会主义学院新的使命
《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国佛教协会秘书长刘威认为:“这是第一部由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集中体现了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新精神、新要求和新期待。在社会主义学院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新时代的性质定位,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提供了方向引领,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提供了基本遵循,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主义学院的功能作用,赋予了社会主义学院新的时代使命。”
2.巩固了统一战线“法宝”作用
《条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徐晓鸿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明确提出统一战线“三个重要法宝”的新论断。《条例》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服务统一战线事业发展全局意义非凡。特别是,它系统总结了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社会主义学院办学的成功经验,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带动全国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加快统一战线人才培养,提升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质量方面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推进统一战线优秀人才教育培养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彰显了“党外人士”的特色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凤林认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标志着在党有党校、团有团校后,党外人士第一次有了一所学习政治理论的学校。“联合党校”,“党校”凸显了中央社院的政治学院性质,“联合”体现了统一战线的鲜明特色。就宗教界而言,应结合宗教界的思想实际以及形势的新变化、新挑战、新机遇,使来参加学习的宗教界人士发自内心地坚定“四个自信”。根据宗教的特殊性,“导”字当头,遵守党的宗教政策,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4.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提供了遵循
《条例》的颁布,确保了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秘书长马中平认为,《条例》提出社会主义学院要“优化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的教学布局”,为社会主义学院在统一战线教育、研究、宣传方面的三大基本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了保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副主席沈斌认为,“《条例》拓展了社会主义学院的功能作用,强化了社会主义学院的办学保障,为推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基本遵循。面对统一战线的新发展新变化,《条例》提出‘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的新时代教学布局,有利于以文化认同促进政治共识,有效提升统一战线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彰显了中华文化学院的独特价值
中央社院(中华文化学院)是国内唯一的国家级文化学院。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认为,《条例》注重吸收办学历史的经验和创新探索,进一步完善教学布局,中华文化学院在对内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对外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方面,可以做出积极贡献。张凤林指出,中华文化学院是中央社院的一个教育、文化、对外交流的窗口,这对全面、深入、客观地研究中华文化有着独特的价值,有助于树立国家认同感。徐晓鸿认为,“中华文化学院”是一块含金量十足的品牌,“其定位表明了它在研究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深刻阐释中华文化的鲜明特色方面有独特价值,可以有针对性地编写教育培训教材,打造中华文化特色学科,面向各个层次人士开展中华文化教育培训。”
《条例》为宗教中国化提供人才机制保障
五大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就《条例》涉及到的新时代宗教中国化,加强人才培养,畅谈了机制保障、建议与期待。
1.加强人才培养
多年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在统战事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培养了大量优秀的统一战线干部和爱国人士,为改革开放、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在智库建设方面,有很多资源,可以形成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共生多赢的优势。宗教院校主要以宗教课程为主,兼顾文化素养的培训;中央社院以文化认同推动政治共识。五大全国性宗教团体将高度重视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界积极参加面向宗教界的培训工作,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深化培训合作
五大全国性宗教团体通过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合作与互动。下一步将继续充分利用好这一重要平台和载体,积极寻求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合作,加强在培训方面的沟通和协作,同时也期待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探索建立长效教育培训新机制,常态化机制。
3.协作研究问题
积极支持配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参与建立统一战线智库,加强和社会主义学院在宗教领域相关科研项目上的联合研究。结合党政工作和各宗教实际,加强统一战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除正常的培训、研修工作外,社院还可以与宗教界举办一些定期与不定期的文化研讨活动。
4.编写针对性教材
联合办学,联合办会,联合研究,还可以联合编写教材。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有意识地加强中华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不断优化课程设置,以文化认同增进国家认同、民族认同。针对不同的教育培养对象,分类编写统一的教材,还可以考虑针对宗教界,编写更具体的教材。
5.做好“文化”品牌
积极联合社会主义学院加强对外交流工作,做好对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宗教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品牌。下一步,期待与中央社院在中华文化尤其是传统文化、艺术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工作中,实现资源共享。为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民众福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担负起新时代历史使命,做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王珍,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民族宗教教研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