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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的公告

【字体大小】 [] [] []2017-02-13 15:17 文章来源:云南省伊协

 

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是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82﹞60号)文件精神,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函﹝1984﹞285号)文件批准,于1987年10月开办的一所面向云、贵、川、渝三省一市培养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高等宗教院校,属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主管的事业编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专业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人数:2人

2.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 作风正派,信仰虔诚,思想中正,品德优良,乐于奉献;

(3)热爱并立志为伊斯兰教教育事业奋斗的优秀教职人员;

(4)年龄50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从事过清真寺经堂教育或经文学校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伊斯兰教经学素养,有较强的阿拉伯语教学经验及学生管理能力。同等条件下,有教学管理及班主任经历者优先录用。

3.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底薪26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购买相关保险。专业教师根据应聘教师个人具备的学历、学位、教学情况,评定相应职称,按照所评定的职称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年终根据工作实绩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2)工作期间提供住宿和相应的伙食补助。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20日-2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昆明市滇池路256号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三楼办公室。

2.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档及扫描件发送至285662328@qq.com。

(三)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根据应聘职位提供工作简历及相关工作证明各一份;

3.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我院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我院将电话通知面试,经面试合格进入试用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桂老师 0871-64645561 18387078877

2017年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专业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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