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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
硕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字体大小】 [] [] []2017-07-14 16:40 文章来源: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是经国家批准,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办的唯一一所全国性伊斯兰教高等院校。在中央领导的亲切关怀下,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改扩建工程已经竣工,目前已投入使用。学院教研条件充足,师资力量雄厚,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院一直秉持“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文化水平的伊斯兰专业人才”的办学宗旨,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合格的伊斯兰教人才。

一、培养目标

以培养高层次伊斯兰教经学院教育人才、伊斯兰教学术人才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为目标。

二、招生计划

2017年,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计划招收伊斯兰教经学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预计招收8--10名。

三、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各经学院中青年教师。

(2)伊斯兰教经学院应届或历届毕业生。

(3)具有与伊斯兰教经学院本科毕业生同等水平的清真寺教职人员(任职5年以上)。

四、 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考生直接将报名材料邮寄本院,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日(以邮戳为准)。

2、报名材料:

(1)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教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伊斯兰教协会、民族宗教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推荐函。

(3)报名申请书(包括个人简历、家庭概况、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和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4)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3、我院对考生上报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和经学专业知识等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程序

(一)笔试

1、材料确认:考生凭我院《准考证》参加考试,考前确认教职人员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凡发现涂改、伪造有关证件者,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通知书为准。

3、考试地点:北京.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

4、笔试科目: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试题由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统一命题。笔试考试科科目有政治(100分)、语文(100分)、阿拉伯语(100分)、伊斯兰教史(100分)、伊斯兰教经学专业(150分,包括经注、圣训、教法)。

5、考试费用: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面试

(1)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阿拉伯语,50分)

六、录取

我院按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学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根据招生政策对考生的考试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制

我院伊斯兰经学硕士生的学制为2年。

八、学费

经学硕士研究生不收学费。

九、助学政策

1、学院提供免费住宿。学生所需卧具、日常生活用品、书本费以及伙食费等自理。

2、学院实行奖学金制,每学年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宗教操守等方面进行评选,为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

十、文凭颁发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学院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伊斯兰教经学硕士研究生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院址:北京西城区南横西街103号

邮编:100053

电话:(010)59313201 邮箱:YJ21865@126.com

联系人:余菁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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