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2017年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新疆本科班招生录取原则

【字体大小】 [] [] []2017-08-31 12:03

一、按照“定点、定向、定量”的原则,中国经学院根据新疆各地区计划招生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分数线为总分183分,汉语单科最低录取线为24分。若考生所在地区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较少时,可适当降低录取标准,同时减少招生名额,将所减名额调配至报考人数较多,成绩较好的地区。

二、根据新疆巴州、克拉玛依市报名结果和阿勒泰地区、昌吉州考生成绩等特殊情况,四地招生名额全部调剂至报考人数较多、考生成绩较好的地区。调剂情况为:塔城地区招生名额由1人增加至2人,吐鲁番市招生名额由2人增加至3人,乌鲁木齐市招生名额由3人增加至6人。招生总人数为25人。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更多>>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