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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
2018年招生全国本科班录取名单及录取原则

【字体大小】 [] [] []2018-07-20 16:24 文章来源:中国经学院

录取名单

考证号

 

 

考证号

 

 

20181058

江苏

 

20181088

青海

 

20181070

甘肃

 

20181045

陕西

马思裕

20181078

新疆

王枭雄

20181059

江苏

马梦吉

20181047

山东

白近赞

20181051

河南

谢孟柯

20181052

河南

 

20181092

宁夏

闫吉伟

20181056

河南

郭朝阳

20181050

河南

杨伊辉

20181074

黑龙江

张忆博

20181057

江苏

熊宏亮

20181023

宁夏

 

20181048

山东

徐自尧

20181036

宁夏

米小龙

20181066

内蒙古

陈睿强

20181009

青海

 

20181076

云南

马云龙

20181055

河南

丁旭阳

20181094

河北

马建峰

20181019

宁夏

张亚宁

20181003

天津

 

20181041

宁夏

黄金河

20181077

云南

马富祥

录取原则

一、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二、本次招生录取分数线为282分。

三、每省(区)录取人数不超过5人。

三、凡报名时提供的证件为造假者,不予录取

四、凡在校生(包括地方伊斯兰教经学院在读学生),不予录取。

五、凡不能提供所需证件原件者,不予录取。

六、凡曾在我院就读,因违反校纪校规而被处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宗教背景不符合中国伊斯兰教传统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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