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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2019-全国本科班)

【字体大小】 [] [] []2019-03-30 06:15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招生简章

(2019年全国本科班)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创建于1955年,是国家批准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办的唯一一所全国性伊斯兰教高等院校。办学宗旨是:培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文化水平的伊斯兰教专业人才。

一、招生名额

2019年招收本科经学专业本科生25人,学制为4年。

二、招生对象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信仰伊斯兰教,爱国爱教,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历)并具备一定伊斯兰教基础知识的18—24周岁(2001年9月1日—1995年8月31日)男性穆斯林。

三、报考程序

1.报名办法:考生直接将报名材料邮寄本院,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以寄出日期为准)。

2.报名材料:

(1)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伊斯兰教协会或民族宗教主管部门推荐函;

(3)报名申请表(可在中国伊协网站下载)和二寸免冠近照两张;

(4)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5)曾参加过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复印件(录取参考材料)。

3.资格审查: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负责审核考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考生将由本院直接发放准考通知。考生参加我院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时需要出具本人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凡发现涂改、伪造有关证件者,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及录取

1.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试题由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统一命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语文、政治、历史、伊斯兰教基础知识。文化课考试以全国成人高考水平为准,伊斯兰教基础知识考试以初级水平为标准(以在清真寺学习一年以上水平为参照)。

2.考试时间:2019年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通知书为准。

3.考试地点: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场设在北京.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

4.录取:

(1)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报考情况,对超过分数线的考生原则上每省(区)录取人数不超过4人;

(3)地方经学院在校生、被中国经学院开除的学生、报名证件不全者,不予录取;

(4)被录取的学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5)学院将对新生证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发现有舞弊和造假行为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6)学校将对考生身体情况、健康状况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5.考试费用。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在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助学政策

1.学院免收学费,并提供免费住宿。学生所需卧具、日常生活用品、书本费以及伙食费等自理。

2.学院实行奖学金制,每学年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宗教操守等方面进行考核,为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

3.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公派自费留学机会以及朝觐教务实习机会。

六、文凭及就业前景

1.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授予经学学士学位(学历、学位伊斯兰教内部有效)。

2.毕业后学生自主择业,成绩优异者学校可向有关单位推荐。

七、联系方式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院址:北京西城区南横西街103号

邮编:100053

电话:(010)59313202

联系人:秦瑛

电子邮件:qinying_555@163.com

报名申请表(全国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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