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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2020-全国本科班)

【字体大小】 [] [] []2020-02-05 02:05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是经国家批准,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办的唯一一所全国性伊斯兰教高等院校,创建于1955年。办学宗旨为: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文化水平的伊斯兰教专业人才。在中央领导的亲切关怀下,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改扩建工程已竣工,新建设的校舍包括教学综合楼、图书馆及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达2万2千多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我院即将进入一个新的“跨越发展”时期。

一、招生对象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信仰伊斯兰教,爱国爱教,具有汉语高中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历)并具备一定伊斯兰教基础知识的18——24周岁(2002年9月1日—1996年8月31日)男性穆斯林。

二、招生名额

2020年招收本科经学专业,人数25人,学制为4年。

三、报考程序

1.报名办法。考生直接将报名材料邮寄本院,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8日(以寄出日期为准)。

2.报名材料:

(1)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伊斯兰教协会或民族宗教主管部门推荐函(原件);

(3)报名申请表(可在中国伊协网站下载)和二寸免冠近照两张;

(4)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所含内容包括常规体检、验血、验尿、心电图、胸透);

(5)曾参加过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的考试成绩复印件(参考材料)。

3.资格审查。我院负责审核考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考生将由我院直接发放准考通知。考生参加我院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时需要出具本人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凡发现涂改、伪造有关证件者,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及录取

1.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试题由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统一命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语文、政治、历史、伊斯兰教基础知识。文化课考试以全国成人高考水平为准,伊斯兰教基础知识考试以初级水平为标准(以在清真寺学习一年以上水平为参照)。

2.考试时间:2020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准考通知书为准。

3.考试地点: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场设在北京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

4.录取:

(1)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报考情况,对超过分数线的考生原则上每省(区)录取人数不超过4人;

(3)地方经学院在校生、被中国经学院开除的学生、报名证件不全者,不予录取;

(4)有证件造假行为者,不予录取,并且以后也不能再报考本院。

(5)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6)被录取的学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为确保新生质量,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对考生身体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5.考试费用。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在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助学政策

1.学院免收学费,并提供免费住宿。学生所需卧具、日常生活用品、书本费以及伙食费等自理。

2.学院实行奖学金制,每学年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宗教操守等方面进行考核,为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

3.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公派自费留学机会以及朝觐教务实习机会。

六、文凭及就业前景

1.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授予经学学士学位(学历、学位伊斯兰教内部有效)。

2.毕业后学生自主择业,成绩优异者学校可向有关单位推荐。

七、联系方式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院址:北京西城区南横西街103号

邮编:100053

电话:(010)59313202

联系人:秦瑛、

电子邮件:qinying_555@163.com

报名申请表(全国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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