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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开幕词

【字体大小】 [] [] []2006-10-25 01:21 文章来源:中国伊协

中国伊斯兰教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开 幕 词

(二○○六年五月八日)

陈广元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色兰!

在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全国各地伊协和各族穆斯林的支持下,中国伊斯兰教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今天隆重开幕了。在国家“十一五”规划全面开局的第一年,在全国各族人民学习、宣传、教育、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社会氛围中,我们伊斯兰教界同仁聚首北京,共商我国伊斯兰教事业团结进步的大计,令人分外振奋。中央和有关部门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应邀出席我们的会议,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我们伊斯兰教事业的重视和关心,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这次代表会议是在中国伊斯兰教事业发展进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自2000年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以来,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目标的提出,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后,中国伊协认真学习贯彻;国际上伊斯兰教渐成焦点、热点,中国伊协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工作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有组织朝觐工作规模不断扩大;经学院教材编写工作全面展开;协会和经学院建设项目取得很大进展。七届领导班子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局的指导帮助下,在全国各族穆斯林的大力支持下,精诚团结,锐意进取,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总体工作要求,沉着应对挑战,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与协会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在各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通过开展“解经”工作,探索出了一条在新时期做好教务工作、使伊斯兰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路子。中国伊斯兰教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的召开,对于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思路、明确新时期的工作方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积极推动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学习“十一五”规划纲要,动员广大穆斯林群众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世界和平贡献力量;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推进中国伊斯兰教事业的发展进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和通过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第七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章程》(修正案);审议《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修正案)、《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草案)、《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草案);选举产生第八届委员会,由第八届委员会选举产生第八届常务委员会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领导班子成员。

这次会议内容丰富、任务繁重,各位代表肩负全国各族穆斯林的重托而来,除认真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外,我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努力把在各地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办法贡献出来,献计献策,集思广益,把我们这次会议开成团结民主、求真务实的大会;开成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开成和谐共荣,与时俱进的大会。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国各族人民在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阔步前进。我们中国伊斯兰教界,要继续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全国2000多万各族穆斯林群众,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发扬优良传统,与时俱进,为我国伊斯兰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祈求真主襄助,使我们伟大的祖国国运昌盛,人民幸福安康!使世界充满和平与安宁!祝各位代表和来宾身体健康。

阿 敏!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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