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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两个《办法》试点工作培训班

【字体大小】 [] [] []2013-11-29 15:32 文章来源:中国伊协经学院

由国家宗教事务局举办的贯彻实施两个《办法》试点工作培训班,于10月30、31日在国家宗教事务局培训中心如期进行。

中国伊协郭承真副会长,阿地里江•阿吉克力木副会长,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高占福副院长、从恩霖院长助理、赵军主任、沈光浩老师,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艾合买提•依米提主任,兰州伊斯兰教经学院李豫龙处长,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丁莉副院长,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金慧意副院长,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马利古副院长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学员们认真学习了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的两个《办法》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关于两个《办法》的配套实施细则和工作规则,特别重点学习和讨论了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和工作规则,并分宗教开展了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

参加培训的伊斯兰教界人员集中审核了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的16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申请教师资格的当事人是否具备教师资格提出了意见,进行集中投票,并当场宣读结果。

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列入了国务院2013年度督办事项,由国家宗教事务局负责具体实施。

试点工作启动了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新一轮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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