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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
教师平恩毅职称评审结果

【字体大小】 [] [] []2016-09-30 11:31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就补评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教师平恩毅为副教授事宜进行了专门研究。北京警察学院也提供了平恩毅参与相关教材翻译的证明。为此,根据平恩毅从事教学工作,讲授课程和课时等综合因素,由有关经学院负责人和学者组成的教育工作委员会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小组九名评委,严格按照《伊斯兰教经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经过认真审核和慎重分析,同意平恩毅为副教授。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下(公示期为十日):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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