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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达维:请不要伤害念了“清真言”的人

【字体大小】 [] [] []2015-04-02 23:21 文章来源:我爱穆斯林

伊斯兰工作者必须是:团结、友爱、具有凝聚力的联合体,远离分歧、分裂,远离一切破坏团结或分裂伊斯兰的口号,远离那些明显的敌视或暗藏的憎恨,远离那些使穆斯林群体两败俱伤的腐败现象。穆斯林与穆斯林应当团结一致、互助合作、相互依赖、互相监督,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兄弟整体。

挑拨离间者最卑劣的阴谋

所有研究伊斯兰的人都知道,伊斯兰的敌人毁灭伊斯兰的手段和险恶用心,就是挑起伊斯兰专门工作者和广大穆斯林之间的团结。其中一个最恶劣、最危险的因素,就是在穆斯林内部相互指责,互断为叛教,把穆斯林从正教信仰中驱除,从朝向者的范围内划出,断其为不信道者和叛教。

穆斯林互断对方叛教是错误

无疑这是把念了作证词和清真言的你和他之间信仰的纽带割断,指责的双方都自称自己是真正的穆斯林,对方是叛教者。而穆斯林和叛教者互不来往,他俩是两条平行线上永远不会相遇的人。我曾在论文《断为叛教的过分现象》中,提到了这方面的许多错误和危险,他是宗教性的错误,学术性的错误,甚至是政治和运动的错误。

穆圣警告不要诽谤穆斯林

在大量正确可靠的《圣训》中,安拉的使者,先知穆圣强烈警告不要以叛教诽谤穆斯林。

如伊本•欧麦尔传述的“麦勒福尔”的《圣训》:“当一人对其弟兄说‘不信道者啊!’时,那么二者之一已属实了,要么如他所说的那样,否则他咎由自取。”

艾布•赞尔传述的圣训:“谁以叛教称呼某人,或者他说:‘安拉的敌人啊!’而事实并非如此,他则自受其害。”

艾布•基俩白传述的圣训:“谁以叛教之词投向穆民,就同杀了他一样。”

放弃伤害念了清真言的人

因此,伊斯兰复兴者的职责是:劝善戒恶,请放弃对凡说了“万物非主,唯有安拉”者的伤害,一些正确的《圣训》已明确说明,凡说了它的人,他的生命、财产则已受到保护,他的清算交付于安拉。“他的清算交付于安拉”的意思是,我们不受责成去剖开他的心,而是根据外在现象与他们交往,安拉是掌管秘密的主。

伤害念了清真言的示例之一

乌萨麦•本•宰德与在战场上念了“万物非主,唯有安拉”而被杀死的那个人的故事是显而易见的,尊贵的使者责备在其说了清真言之后,没有接受他的请求而杀了他,说他是为了躲过杀头之祸,对此而说:“难道你剖开他的心了吗?”

不允许随意断他人叛教

因此,不允许因犯了罪或干了异端,或者因信奉的主张,即便他们把其中正确的认为错误,而闯进这片受保护的禁区,断伊斯兰人为叛教。

伊玛目伊本•瓦齐尔对此而说:较侧重的一点是放弃断为叛教,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对此问题,受命以明文和特殊情况没有断为叛教,这是最明显侧重的一种,有很多《圣训》说明。

第一段《圣训》:艾奈斯传述的《圣训》的证据说,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三件事是伊玛尼的根本:不要伤害说了‘万物非主,唯有安拉’者;不要因一点罪过断其为叛教;不要凭一件工作的错误把其逐出伊斯兰……”

第二段《圣训》:艾布•胡莱赖传自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圣训》证据与艾奈斯传述的意义相似。

第三段圣训:伊本•欧麦尔传述的《圣训》证据说:“你们不要伤害说了‘万物非主,唯有安拉’者,你们不要以一项罪恶而断他们为叛教,断其为叛教的人,则更接近叛教。”

阿里及圣门弟子传述的证据

托卜拉尼在《凯比尔》中,收集了几段哈克•本•哈姆莱传自阿里•本•宰德的圣训。

海赛敏说:对这两段《圣训》的取证有分歧。我说:但这两段《圣训》适合见证,可增强前面的《圣训》……

阿里•本•艾比塔利卜、艾布•戴尔达义、艾布•乌萨麦、瓦西莱、贾比尔•本•阿卜杜拉、艾布•赛义德•胡德里及阿伊莎(愿主喜之),他们七人从先知(愿主福安之)那里传来类似的圣训,可他们的传述线索有些问题,但连同上面所提的一块集合起来就增强可信度了。阿里的传述有很多见证者,他没断海瓦利吉为叛教,也没断掠夺他们财产的人为叛教。

传述圣门弟子行为的证据

这有几种传述途径,圣门弟子的行为证明了此点:据贾比尔传述,有人问他:你们称一个面向天房礼拜的人为多神教徒吗?他说:求安拉护佑!那人满意了,又问:你们称他们其中一人为叛教者吗?他答:不。

艾布•叶尔拉和托卜拉尼辑录,其传述人都正确可靠,一段《圣训》当圣门弟子都遵循它时,则证明了其力度。这七人的见证以及前面所提的圣训都在《增加大全》的篇首中。

然后他从另一个角度叙述说:安拉会原谅人的错误。

许多经、训明文原谅错误,说明注解隐晦经文者会犯错误,他们即使有意为之,也无法知晓,因为那属于只有伟大安拉才知晓的奥妙的知识,伟大的安拉专门向伊斯兰人说:“你们所误犯的事,对于你们没有罪过,你们所故犯的事,就不然了。”(33:5)又说:“我们的主啊!求你不要惩罚我们,如果我们遗忘或错误。”(2:286)

前提是他们没有明知故犯

对经文注解的正确主张为伟大的安拉说:我已照办了(意为既往不咎)。在两段正确的《圣训》中也表达了此意:一个由伊本•阿巴斯传述,另一个由艾布•胡莱赖传述。安拉说:“他们没有明知故犯地怙恶不悛。”(3:135)所以,谴责他们是以他们明明知道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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