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经学思想建设 > 新卧尔兹演讲台 > 文摘 >

伊斯兰教的“中正”思想

【字体大小】 [] [] []2015-03-19 15:11 文章来源:解经工作办公室 作者:吕金虎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已有一千三百多年了,在这段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穆斯林同全国各族人民一起共同奋斗、同舟共济。在各个历史时期,无论是在促进社会发展,或是在维护祖国统一、抵御外辱等方面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载入史册。千百年来中国穆斯林在这个古老文明的国土上繁衍生息、进步发展,尽管也曾经历过峥嵘岁月,但是“发展”仍是主旋律。这种传承、延续并发展的趋势其背后的主要因素就是:穆斯林所坚持的“中正”原则。这一原则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中庸”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虽不尽相同,但其内涵和目的是一致的,即追求最高的道德标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穆斯林把 “中正”思想与“中庸”相结合并付诸于实践,形成了温和、理性的可贵品格,一直秉承这一优良传统,旗帜鲜明地坚持中正之道,防止偏执狂热,反对极端主义,抵制一切利用宗教从事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的行径。

正如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古兰经》中所云:

“我这样使你们成为一个中正的民族,以便你们成为世人的作证者,而使者成为你们的作证者。“(2:143)

“你们当公道,公道是最近于敬畏的”。(5:8) 在阿拉伯语中“وسط”有“中间”、“中正”之意,其涵义指向“中”,但归于“正”,强调不偏不倚,强调中和、均衡,但不失原则,强调虔诚敬畏,但反对极端。如果说伊斯兰教是一条道路,是一种生活制度,那么根据经典的启示教诲,这条道路必是“中正之路”,穆斯林必是这种生活制度下“中正的民族”。

一、“中正”的社会位置

既然《古兰经》称穆斯林是“世人的作证者”,那么,穆斯林就应该摆正自身的社会位置,站稳中正立场,走中正之道。正如一位著名伊斯兰思想家所言:穆斯林在社会人群中应主持公平与正义,要设置权衡和价值准则,体现出值得世人信任和依靠的主见,处事原则应根据社会人群的价值观念、传统和情感而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做出是非真伪的评判,而不是接受人云亦云、群起群止的观念和价值权衡。中正的民族是世人的作证者,所处地位是为世人之间做出公正调解的。在此情况下,穆圣(愿主福安之)是这个民族的作证者,故当以穆圣(愿主福安之)的嘉言懿行为道德准则,穆斯林自身的价值观念、衡量标准给予强化,以这样的准则限定穆斯林群体的本质和义务,以便让世人了解它,体现它的中正之道。

无论是《古兰经》的启示教诲,还是学者们的论述,都想向世人展示伊斯兰教的“中正”思想的全面性和深刻性。“中正”思想涉及并涵盖了人类的思想、言行、人生观、价值观、宗教功修、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伊斯兰教“中正”思想的具体体现

1.信仰方面的“中正”思想。不偏不倚、纯真中正,即不是不信也不是盲信,理智而坚定的信仰独一无二、超自然存在的真主;既不把神格人化,也不把人格神化。信仰中没有掺杂人物、精灵、物质和图腾成分,是纯净的、不是混合的,是完全符合真一论原则的。

穆斯林虔诚信仰真主的实有、存在。真主不仅创造、掌管万物,还监察、洞悉万物。这一信仰内涵和思想意识统摄了穆斯林的全部思想、意识和言行举止,也就是说伊斯兰信仰不仅制约、规范着人的言行,而且还管束、引领着人的思想和心理意念,并加以提升,促使其倾向善良和正义、促使其谨守“中正”和“公平”,而不偏向过分、偏激和极端。

2.宗教功修方面的“中正”思想。伊斯兰教没有脱离红尘的出家制,也没有放纵不规的自由制度,而是关注人性的培养,在二者之间制定了明确的教义教规和相应的功修,从而使功修与俗务、精神与物质、后世与今世、启示与理性、过去与未来、个人与集体、现实与理想、静止与变化等等保持平衡。著名伊斯兰教学者、伊玛目安萨里在《圣训复苏》中说:“对属于合法范围的各种欲求,既不应该完全忽视,也不应一味满足,而应走中正之道。因为万事皆以和为贵,对待任何事物走两种极端,均属错误。”伊斯兰教规定穆斯林要崇拜真主、履行宗教功修,但要讲适度,反对过分。《古兰经》中说:

“真主只依各人的能力而加以责成。”(2:286)无论是礼拜、斋戒、天课、朝觐以及教法所制定的其它功课,都是人的能力能够完成的。当有人自找困难,欲额外多干功修时,得到的是穆圣(愿主抚安之)的禁止。正如三位圣门弟子的故事讲述的那样:三个人去到安拉的使者家里咨询功修事宜,他们好像在相互争论,第一个说:我将一直礼拜不睡觉;第二个说:我将一直斋戒而不开斋;第三个说:我将一直不接近女人。后来穆圣(愿主抚安之)找到他们,他感赞真主后说:你们就是如此这般说的吗?以真主发誓,我比你们都更害怕真主!更敬畏真主!可是我封斋,我也开斋;我礼拜,我也睡觉;我也结婚。谁背弃我的道路,谁便不是我的教民。(两大部圣训集)

3.宣教方面的“中正”思想。伊斯兰教主张宗教信仰自由,反对暴力强迫。《古兰经》在这方面有多处论述。如“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2:256)。“真理是从你们的主降示的,谁愿信道就让他信吧,谁不愿信道,就让他不信吧。”(18:29)。“如果你的主意欲,大地上所有的人,必定都信道了。难道你要强迫众人都做信士吗?”(10:99)

4.为人处世方面的“中正”思想。伊斯兰教主张仁爱、宽恕他人,处处保证中正,以营造伊斯兰教所追求的“你们当为敬畏和正义而互助”的和平、和谐的生活环境。真主在《古兰经》中说:

“恶行应得同样的恶报。谁愿恕饶而且和解,真主必报酬谁。真主确是不喜爱不义者的。”(42:40)“如果你们恕饶他们,原谅他们,赦宥他们,[真主就赦宥你们],因为真主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64:14)“善恶不是一样的。你应当以最优美的品行对待恶劣的品行,那么,与你相仇者,忽然间会变得亲如密友。”(41:34)这里的“相仇者”,通指一切民族中品行恶劣、与穆斯林作对的人。当然伊斯兰教并不主张是非不分,逆来顺受,而是允许奋起反抗凌辱、欺压和迫害。但是,这种反抗和斗争,不能过分,不能超越法度。《古兰经》指出:“你们当为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人,你们不要过分,因为真主必定不喜爱过分者。”(2:190)

这是伊斯兰教对每个穆斯林的要求,如果一个人忽视了“中正”的思想,处理事情时就会“过”或“不及”,或是过分懦弱,不能主持公道;或是遇事偏激,走极端,偏离了真主的中正之道。

5.社会生活中的“中正”思想。在日常生活中,伊斯兰教既反对纵欲和对物质享受的过分追求,又反对苦行主义,而是取其中道而行之,鼓励穆斯林合理、合法地享受生活,享受现世幸福。正如《古兰经》中说:

“他们用钱的时候,既不挥霍,又不吝啬,谨守中道。”(25:67)这是在教导穆斯林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处理经济上的三项主张:(1)禁止挥霍浪费、讲排场论阔气、吃喝无度,甚至花费超出合法范围;(2)禁止吝啬不舍、不尽富人应尽的义务,爱财如命,囤积居奇;(3)应避开两个极端,走中正之道,仗义疏财,处事慷慨大方。伊斯兰教认为社会财富是真主委托代管的,除自己的享用和应尽的财产义务外,让财富产生社会效益,完成代管的任务。

6.人权方面的“中正”思想。伊斯兰教的人权思想基于《古兰经》,作为一个人,不论财产、出身、家世、地位、资历、学问如何,每个人的生命都有同样的价值,在真主面前,最高贵者是最敬畏者。因此,伊斯兰教的人权精神是针对全人类的,具有普世性,适用于所有人群,不分种族、肤色、语言、性别、区域、宗教信仰,凡是真主造化的人,都应享有的同等权利。正如真主在《古兰经》中所言: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上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49:13)穆圣说:“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尊贵,非阿拉伯人也不比阿拉伯人尊贵,白人不比黑人尊贵,黑人也不比白人尊贵,除非是对真主敬畏者。”(两大部圣训集)

总之,伊斯兰教关于“中正”的思想与主张是不胜枚举 ,“中正”“思想贯穿于伊斯兰教的全部教义教规中。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正”思想是伊斯兰教的一种信仰精神和特色,谨守“中正”之道是伊斯兰教对每个穆斯林的要求,包含了高尚的人道主义和深奥的哲理。它主张与人为善、宽容,当行则让,举止有度、不过分。伊斯兰教坚决反对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同时也反对利用伊斯兰教宣传极端思想和恐怖主义。伊斯兰教的这一重要思想,一直指引着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贯穿于伊斯兰教在中国发展的整个过程。

三、“中正”思想在中国伊斯兰教发展进程中发挥的历史和现实作用

中国穆斯林在这片具有古老文明的国土上,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为了对自己的宗教和国家做出双重的贡献,艰苦奋斗、勤劳勇敢,积累了自己的经验,走出了一条适应自己的道路——与时代相适应的中正之道。

人们对社会世事的态度不外乎左、中、右三种倾向,中国穆斯林也不例外。这是个客观事实。从中国穆斯林的各个历史时期走到现代,他们参与社会的态度大概也可分为三种倾向:1.为适应而适应。即一些穆斯林为赶社会形势,脱离穆斯林群体,他们的民族宗教感情淡化,同穆斯林群众感情疏远。他们总想个人带头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然而总不得要领,其效果甚微。2.固守本位。即部分人只关注经本上的原则,不观察社会形势,不关心民族团结进步和事业发展。这部分人视与时俱进为不规行为,片面的、断章取义的理解经训,歪曲经训指导精神,站在狭隘的立场,对国内外的与自己持不同观点的同胞妄加指责、批判,这种态度负面作用大于正面作用。3.在适应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适应就是要赶上社会的发展形势,在社会发展的大潮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与全国各族人民和谐和睦相处,友好交往,共谋发展。无论是从事何种职业,都以“中正”思想为本,认真负责、体现自身的价值,创出社会效益,谋取今世的幸福;但同时又不忘自己是穆斯林,肩负着民族、宗教事业兴衰的重任。从不同职业、不同程度上维护、发扬自己的民族宗教事业,以谋取后世的幸福。这种坚持“中正”之道,不走两个极端的态度,维护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也为民族宗教和国家的和谐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环境,需要我们携起手来,与时俱进,深刻理解经意,认清社会发展形势,发扬伊斯兰教坚持“中正”思想的优良传统,杜绝偏激和极端思想,为民族、国家和人民的共同福祉,在维护祖国统一,在追求民族宗教与社会和谐、稳定的中正之道上坚定地走下去。

      (作者系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教务指导委员会委员、河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更多>>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