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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注

【字体大小】 [] [] []2015-03-03 15:45 文章来源:编辑部

古兰经注是对《古兰经》原文颁降的背景以及读法、语法、修辞、词汇和有关教义、律例、历史事件、寓言、故事等内容分别进行解释的著述(包括口头解释)的通称。在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及其门弟子时代,一般用“塔维勒”(意为解释)一词表示这个概念,后来由于解释的范围不断扩大,出现了专门从事解释《古兰经》的独立宗教学科,并以“太弗细尔”(意为阐明)一词作为这种解释的专称,沿用至今。

《古兰经》原是纯粹的阿拉伯语,阿拉伯人一般都能听懂。但由于当时阿拉伯民族文化比较落后,《古兰经》言简意赅,有些经文又比较隐晦,对伊斯兰教的信仰和教规只作了原则性的概述,所以当时能听懂或经教读而会诵读的人,对其内容不一定完全理解。因此,穆罕默德在世时,就已经出现对同一经文有不同的读法和不同的理解而需要进行解释的情况;但穆斯林相信《古兰经》是安拉的启示,唯有先知穆罕默德才有解释的权力,别人不能随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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