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建设情况:
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前身是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1982年创办的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班,地址在北京市东四清真寺。1985年10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1986年4月21日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在东四清真寺正式成立。1986年1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接受沙特阿拉伯伊斯兰发展银行提供资金90余万美元,在原天桥清真寺旧址兴建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新兴建的经学院校舍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由教学楼、礼拜殿(可供150人同时礼拜)、沐浴室、宿舍、餐厅、图书馆(藏书5000余册)、会议室及其他功能用房组成的建筑群体,其建筑形式体现了中国与阿拉伯建筑风格的结合。1994年11月15日,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工程竣工并恢复招生教学。
学院办学情况:
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自1982年创办经学班到1985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举办的30年间,毕业经学专业中专、大专、大本学历毕业生7届155名,阿语大专班学生5届200名,阿拉伯语研修班学生1届15人。学生生源分别来自全国10余省市自治区。经学专业毕业生现在从事阿訇工作的近百人,专业对口率达到近70﹪;仅在北京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在中国伊协、北京市伊协及各区县伊协担任职务的就达30余名,占毕业生总人数20﹪;另外还有50余人经考核录取到巴基斯坦、埃及、叙利亚、沙特、科威特、阿联酋、马来西亚、伊朗、约旦等国留学或从事劳务工作;留学回国的有一部分从事阿訇工作或留校任教,有一部分被北京涉外单位录用。近几年,还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2009年上海世博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1年深圳大运会等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性大会输送了优秀的宗教服务人员和志愿者,为北京市乃至全国伊斯兰教工作做出了贡献。
学院办学宗旨:
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办学宗旨:培养党和政府信赖、穆斯林群众欢迎、伊斯兰教事业健康发展需要、有较高伊斯兰教学识、爱国爱教、立志献身伊斯兰教事业的高素质教职人才。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维护社会和宗教的和谐稳定,培养德才兼备的伊斯兰教接班人。
学院工作任务:
学院的工作任务: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是:促进维护社会和宗教的和谐稳定;最基本的工作任务是:宗教工作最具战略性的任务——培养德才兼备的伊斯兰教接班人。
市经学院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和经学专业教育。作为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思想建设的一个重要阵地,市经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宗教局的各项要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积极宣讲和倡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主张,多年来在师生中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的各类活动,收效显著,多次受到国家宗教局和北京市宗教局领导的肯定,为维护首都团结稳定大局和维护伊斯兰教领域和谐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学院领导机构:
学院设院长1人,常务副院长1人,副院长2人。内设机构: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
学院师资队伍:
学院师资队伍由本院专职教师、北京清真寺阿訇及聘请的资深教授组成。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也为提升经学院整体教师队伍的实力,经学院多年来先后聘请了:中国经学院、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学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国社科院博士生导师、教授、研究员来担当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为学生们的学习提供有力的师资教学保障。教师们治学严谨,施教科学,爱岗敬业,博学善导,他们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融入日常教学中,深受学生欢迎。
学院教学课程设置:
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在课程设置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宗教局宗教院校7:2:1的课程设置要求,从教材购置到教师配备,从课程安排到时间调配,都力求做到合理规范。专业课设有《古兰经》、《古兰经》注释、《古兰经》诵读、《古兰经》学、圣训、教法、教法原理、圣训学、教义学、阿訇应用学、“卧尔兹”新讲、世界伊斯兰教史、中国伊斯兰教史、宗教比较学、阿拉伯语、阿文书法等;文化课设有大学语文、写作、阅读、演讲、书法、计算机等;政治课包括穆斯林爱国主义教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法律基础。
学院教务教学管理:
学院在多年的教育教学当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主要依赖于多年来一贯坚持的办学理念、工作方针,即始终保持与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相一致,并严格按照国家宗教局的教学要求,在北京市民委(宗教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维稳和谐”工作大局,坚持“稳定第一、安全第一、育人第一”的办学原则,落实学院提出的“营造和谐氛围,共建和谐校园”的工作思路,积极组织学年工作计划,推进教学和创新发展。多年来经学院在教育教学的管理上,除了坚持科学的课程设置和配备雄厚的师资力量外,我们还在营造教育环境和培养学生的教育情感方面做了积极的工作。
营造教育环境方面,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有得天独厚的环境优势,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是政治文化中心,首都的人文环境,文化资源优势不言而喻,经学院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充分利用了这一优势。学院利用讲座课的时间,请来国家宗教局、中国经学院、中国社科院、北京市宗教局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就政策法规、宗教学术及国内外热点问题,为学生开展专题讲座、形势报告、即从大政方针,又从理论研究,多角度的提升学生的认识和眼界。学院还利用校园的校志铭“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橱窗板报“爱国是伊玛尼的一部分”、“营造和谐氛围、共建和谐校园”、“建立正常工作秩序、建设和谐平安校园”等,让学院的每一个角落都成为教育学生的场所,发挥着引导和教育学生的作用。
丰富情感教育方面,北京市伊斯兰教学院坚持把情感教育作为实现培养“爱国爱教”的伊斯兰教合格接班人的必要条件。多年来学院坚持每周一或重大节日升国旗仪式、在国旗下讲话、教室里悬挂国旗、以“爱的责任—爱国、爱教、爱首都、爱学校”为题的主题班会、“构建和谐清真寺”征文比赛,由我院发起的在宗教院校开展军训,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歌唱祖国”歌咏比赛、“弘扬北京精神”诗歌朗诵比赛、“迎新年”联欢会、“趣味”运动会等,都是一些学生喜闻乐见,其内在效果意义有深远影响的活动,培养了学生对学院、对国家、对社会浓厚的情感。可以说,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是与学院长期坚持正面引导和积极教育方式分不开的。
学院招生对象:
学院招生对象为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爱教,作风正派,宗教信仰虔诚,具有高中学历的穆斯林男青年,现面向北京市在职阿訇招生。按照定向培养原则,学生毕业后,学院不负责安置。
学院坚持经学教育与培训教育并重
根据国家宗教局下发的〔2004〕122号国宗函和市宗教局领导的批示精神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我院为面向北京招生大专学历学校。由于生源问题,学院从2004年起停止招生,经学院今后如何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经学院统一了办学方向的认识,分别与宗教局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以及市伊协领导进行请示,同时和区县伊协进行沟通达成共识:经学院办学方向要“经学教育和培训教育并重”,才是今后正确的科学发展之路。
在市委统战部关于《北京市宗教界代表人士2008—2012年培育规划》要求的指导下,为充分发挥我院作为北京市伊斯兰教事务的教育培训基地作用,按照市宗教局(京宗字〔2009〕29)文件批准:“市经学院举办北京市在职阿訇2009级阿语研修班和经学大专班”的要求,经学院积极开展并做好了2009级阿语研修班和经学大专班招生、入学教育、教授聘请、举办开学典礼和改造校舍、安排管理教师以及整合学院现有资源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全面顺利展开。
2009级阿语研修班和经学大专班的成功举办,是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同时也充分证明了各级领导对北京市伊斯兰教事业健康发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和关心,是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举措。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也必将为培养党和政府信赖,穆斯林群众欢迎,伊斯兰教健康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爱国爱教人才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学院院址:北京市西城区福长街4条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