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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的临终关怀思想

【字体大小】 [] [] []2015-06-26 10:48 文章来源:中国穆斯林编辑部 作者:严梦春

【摘 要】伊斯兰教的临终关怀理念同西方医学意义上的临终关怀有很大区别,呈现出鲜明的伊斯兰文化特性。本文从临终关怀的宗旨和目的出发,结合伊斯兰教义和丧葬仪式,探讨了伊斯兰教的临终关怀思想;同时指出,伊斯兰教为濒危病人提供的宗教性的临终关怀形式可以应用于当代医学救治过程中的临终关怀活动。

【关键词】伊斯兰教;生死观;临终关怀

Abstract: Featuring distinctive Islamic culture, the notion of Islamic hospice care differs tremendously from that in the western medical sense. This article probes into the tenets and purposes of Islamic hospice care by referring to Islamic doctrines and funeral rites. It concludes that the religious manner of hospice care offered for the dying patients can be applied to the medical treatment.

Keywords: Islam; life and death value; hospice care

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死亡哲学和临终关怀方式。西方天主教于1967在英国伦敦东南的希登汉创办“圣·克里斯多弗”救助院乃是现代临终关怀运动兴起的标志。(1)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医疗费用增加、慢性病增多等社会发展过程中种种问题的出现,人们对有尊严死亡的关注度显著提高,人类社会对临终关怀服务的要求也迅速增加。

然而,事与愿违,起源于西方的临终关怀传入我国后,“当医学科学的临终关怀原则未经实行,就已被区域文化的某些信仰、理念和习俗等先行阻隔而完全落空”(2)。“中国的临终关怀医院一直遭到少数人质疑的尴尬,有的刚刚开张就门可罗雀;有的艰难维持,却负债经营。”(3)笔者认为,由于涉及地域、文化、宗教等因素,医学科学的临终关怀原则在中国的落实必须考虑本土化的问题。中国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加上各民族对于临终关怀也有着自己的一套文化体验,因此,对临终关怀的研究和应用应侧重文化的差异性,而非仅仅依赖于临终护理技术。

目前国内有很多学者都在探索各大宗教的临终关怀思想,希望对医学的临终关怀模式有所借鉴,比如道教、佛教、基督教等都已有相关的研究成果,笔者在此希望能够对伊斯兰教的临终关怀思想予以挖掘和探索。

一、伊斯兰教生死观中的死亡关怀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解释,临终关怀最重要的内容是帮助临终病人和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人理解死亡并坦然接受死亡。不理解死亡甚至畏惧死亡的人,不可能平静、愉快地告别人世,他们往往带着痛苦和恐惧离开人间。伊斯兰教的生死观以及临终关怀的形式和内容主要是由其前定观、平等观和“两世吉庆”的思想所决定的。穆斯林一般都较早地接受了死亡教育,珍惜生命,努力生活,宁静坦然地对待死亡,接受死亡。

首先,伊斯兰教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生命,包括人的生命,都是真主安拉创造的。因为“我们确是真主所有的,我们必定只归依他。”(2∶156)“不得真主的许可,任何人都不会死亡,真主已注定各人的寿限了”(3∶145),在“前定”信仰的支持下,穆斯林认为生命的长短是由真主定夺的,任何人都无法更改。“人人都要尝死的滋味”(3∶185)。因此,穆斯林把死亡看成是生物的必然现象、人的必然归宿。

其次,伊斯兰教认为现世生命毕竟是有限的短暂的,“其实,后世是更好的,是更久长的。”(87∶17)人活着不仅要实现现世生命的价值,更要追求后世生命的价值。而死亡是连接今世和后世的桥梁,真主“我确是使人生,使人死”(50∶43)。因此,中国穆斯林把死亡称作“归真”,“我们确是真主所有的,我们必定只归依他”(2∶156)。而且伊斯兰教认为,今世的宗教修行以及对真主的虔敬与否决定着后世的价值,也决定着生命的永恒价值。无论富贵贫贱,归信真主的行善者将获得永居天堂。因此,虔诚于宗教功修的穆斯林平日里是心安的,临终之际更是坦然与安详的,因为后世美好的“天园”正在等着他。

第三,伊斯兰教反对自杀,相反却鼓励人们遇到任何艰难困苦,都应忍耐,都确信可以克服,因为生命是真主赐予的,人们应好好利用短暂的生命,通过人生充实的奋斗历程以及勤恳努力的生活而获得真主的喜爱。“你们不要灰心,不要忧愁,你们必占优势,如果你们是信道的人。”(3∶139)穆斯林对待死亡的态度是欣然的、无怨的、有如视死如归,相当坦然。

总之,因为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穆斯林较早地接受了死亡教育,所以无论平日还是临终之际,人们对于死亡似乎早有准备,从而能够坦然地面对死亡,即使不能延长生命的过程,也会平静安详地告别人世。

二、伊斯兰教临终仪式中的信仰关怀

世界各个宗教几乎都认为,“灵魂就是人类的第二重生命。灵魂是它使之生的那个个体中的生命和思想的本原,它能够在这个身体死后继续存在并在人们面前出现”(4)。伊斯兰教认为一个人的生命到了最后时刻,即灵魂离开了肉体,走向死亡。因此,在这种死亡观的影响下,临终之际的相关伊斯兰教宗教仪式便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灵性层面的关怀与照护。目的是使其在明醒“伊玛尼”(信仰)的情况下离开这个世界,“复命归真”,实现“魂有所归”。

在穆斯林的临终关怀中,最重要的就是对信仰的关怀。《古兰经》规定“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确信真主和使者,以及他所降示给使者的经典。谁不信真主、天神、经典、使者、末日,谁确已深入迷误了”(4∶136),六大信仰中信仰真主是核心和基础,是对穆斯林的基本要求。当弥留者神志清醒时,家人要提醒他一心归主,提念作证词,“我作证:除真主外,别无神灵,我作证,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不能亲自念诵的,可由亲人或别人代念。亲人或阿訇会轻柔地提醒他心念“作证词”,意在使弥留者明醒“伊玛尼”(信仰)的情况下离开这个世界。因此,穆斯林对信仰的关怀贯穿在整个生命结束的过程中。

“讨白”是穆斯林最后必行的一种忏悔仪式。《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向真主诚意悔罪,你们的主或许免除你们的罪恶,并且使你们人下临诸河的乐园”(66∶8)。因此,临终之际,阿訇和亲人都会祈祷真主饶恕病人的罪过,要求病人忏悔和反省自己,人们会劝慰病人,放下思想包袱,一切功过都带到后世,一心归主,坚定他的信仰。

穆斯林在病重时,都要与自己的亲朋互要“口唤”(5)。平时双方如有口角、矛盾,甚至仇恨,此时要尽量说明原因,消除误会和隔阂。和解纷争本身就是信仰的义务,互道“色俩目”(致问候语),互相原谅、宽恕,能柔和心灵、化解痛苦,还能抚平彼此的歉疚感。愉快地了断往事,对生者和亡者都有极大的益处。

三、伊斯兰教中的临终情感关怀

“临终关怀的目的,一方面是帮助病人了解死亡,接受死亡,在人道主义的关怀下,使他们能够有价值、有意义、有尊严地度过人生的最后阶段,超越躯体的痛苦,安详而无牵挂地离开亲人,离开这个世界;另一方面是给予病人家属精神上的支持与慰藉,帮助他们直面死亡的事实,坦然地接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和所要面临的问题。”(6)穆斯林临终之际的一系列情感关怀方式,使临终者提高了生存质量,保持了死亡的尊严,从而安详地迎接生命的最后时刻。

首先,伊斯兰教反对“延命治疗”。一方面认为延长生命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认为延长生命有违“前定”的信仰,临终前的治疗只能使病人苟延残喘,在痛苦中死去。医院只能是治疗的地方,而不是等待死亡的地方,一旦不能实现治疗目的,就应该离开。

其次,满足临终者心愿,与亲朋平静话别。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临终者多少会有一些遗憾和未了的心愿,帮助临终者完成其心愿,临终者就会因“死而无憾”而平静安宁地离开人间。穆斯林在临终之际,家人一般都会想方设法通知他的亲朋好友,使他们尽力赶回与病人话别。病人在亲人和阿訇的陪伴下,共同迎接最后的时刻,直到自然谢世。这样的传统保持了死亡的尊严,使家人和亡人都感到安心。一旦病人亡故,不能赶回的亲人,在异地仍可为亡者祈祷,不受任何责备。

另外,给予临终者情感支持,使其安详离世。穆斯林由于宗教信仰,认为无论何种生命的结束方式都是真主的安排,人是无权怨恨的。但人又是有情感的,亲人和阿訇要努力使病人放下人伦责任,帮助他处理财产和遗嘱,一切托靠真主的安排,让他一心一意回归真主。

四、伊斯兰教丧葬仪式中的死亡关怀

伊斯兰教对生命的关怀不仅体现在“生前”,也体现在“死后”。当临终者停止呼吸后,在其身旁守候的人要瞑其眼,合其口,顺其手足,理其发须,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西停在专门的停床上(7),旨在使穆斯林牢记真主是自己的主宰,而自己即将归于他。接下来要为亡人洗“埋体”(8),以使亡人身心俱洁地归回到真主的阙下,获得真主的喜悦。亡人净身后,将其移到准备好的“卡凡”(9)布上,先右后左,层层包裹。然后伊玛目(领拜者)面对亡人向西站立,众人立其后随之,代亡人向真主作最后一次礼拜。最后,“埋体”被抬到墓地。在整个丧葬仪式上,穆斯林一般都会内外保持肃静,因为伊斯兰教认为此时人虽气绝,但心神恍惚,绝不可高声喧语和号哭呼叫,以免扰乱亡者之心,影响亡者安详顺利地归真。

另外,土葬、速葬、简葬的原则也体现了伊斯兰教对亡者及其亲属的关怀。穆斯林土葬时,不用棺椁,而是直接将尸体接触地面埋葬。因为人是由真主用泥土造出来的,死后人的躯体贴近大地,变成泥土,是一件清净自然的事。中国穆斯林流传着一句话,叫做“土里来,土里去”,即是这个意思;伊斯兰教还主张从速掩埋亡人,《古兰经》中说:“当他们的寿限来临的时候,他们不得延迟一霎时,(当其未来临的时候),他们不能提前一霎时。”(16∶61)中国穆斯林认为,“亡人奔土如奔金”,停灵时间太长,必然会伤害亡人遗体,使之不能尽早“入土为安”。速葬一方面可以节省人力、物力、精力和时间,减轻死者家属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可避免尸体因长时间停放而腐烂变质。亲人被真主“召归”,周围的穆斯林并没有丝毫恐惧,尤其是经过了净仪、殡礼等宗教仪式后,觉得亡人干净、圣洁、尊贵,跟活着的时候一样可亲可敬;伊斯兰教主张简葬,认为“真主赞许的是一个人在虔诚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临终时带走的财富多少。”(10)因此,厚葬并不能减轻一个人生前的罪孽,也增加不了他的善功。相反的,遗体下葬前还应由家属从亡者本人的积蓄中拿出钱、物,赠送给衣食无着的穷人,以赎生前的罪过。

伊斯兰教丧葬习俗中贫富均等、简朴易行的传统和精神,不仅体现了伊斯兰教对逝者的关怀,也体现了伊斯兰教主张孝老敬亲、互帮互助、卫生清洁的纯朴精神。人类学家马凌诺斯基认为,“临终仪式证实了一个垂死的人在莫大的冲突中所需要的情绪上的展望,而逝去后的丧葬仪式用于调节家庭和社区由于个人故去而造成的精神上的危机”(11)。因此,伊斯兰教丧葬仪式既是对临终者“灵魂”的抚慰,更是对家属失去亲人的精神慰籍。

五、结语

伊斯兰教的生死观和临终关怀对于濒临死亡的人们提供了心灵和精神上的慰藉,是一种成功的临终关怀实践。

人类的生物属性虽然相同,但是人类又有着不同的信仰与文化,医学科学的临终关怀实践只有考虑人类不同地域、不同族群的生命哲学与习俗文化,才是保持和认可人类尊严的生命科学实践。“科学的精神需要和世界各地人民的文化,诸如信仰、民俗和哲学等相整合,才能更好地减轻人类致死疾病的困扰,赢得健康美好的生活。”

人类学家德兰(William H. Durham)指出,“人类的生物属性与文化属性是需要同时并举方可获得共同发展”的。根据这一论断,笔者认为,现代医学的临终关怀实践应结合地方本土文化,医生面对患者的疾病和死亡应充分尊重宗教的生死哲学,因为“从临终关怀的历史及目前在全世界许多国家推展的临终关怀的实践中可知,实现尊严死,必须借助于高度发达的医疗科技;而实现安详死,则必须充分运用宗教及哲学的智慧。”只有科学与宗教两者的完满结合,才能够使临终者达到“生死两安”的理想境地,并因此使人类在生与死的方面皆能实现高品质。

注释:

(1)转引自廖玲:羌族临终关怀与羌族宗教,《敦煌学辑刊》2011年第2期。

(2)富晓星、张有春:人类学视野中的临终关怀,《社会科学》2007年第9期。

(3)阎安:中国临终关怀现状及其发展探索,《科学·经济·社会》2010年第3期。

(4)参见泰勒:《原始文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

(5)“口唤”是中国通用汉语地区的穆斯林日常宗教生活用语,意为“同意”、“承诺”,表示在安拉的意欲下实现或允诺可以办到的事。

(6)阎安:中国临终关怀现状及其发展探索,《科学·经济·社会》2010年第3期。

(7)中国的西方正好对着麦加圣地的天房。

(8)即亡者的尸体。

(9)即朝觐者从麦加带回的用圣水浸泡过的白棉布。

(10)蒋贞慧:回族丧葬习俗中的宗教因素,《商洛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11)转引自富晓星、张有春:人类学视野中的临终关怀,《社会科学》2007年第9期。

(作者系北京邮电大学民族教育学院讲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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