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朝觐事务 > 朝觐资讯 > 国内动态 >

中国伊协关于组织2008年副朝活动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2008-03-18 11:16 文章来源:中国伊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穆斯林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具备朝觐条件的人数越来越多,一些穆斯林群众要求参加副朝活动。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外交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副朝活动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宗发[2006]27号)精神,由中国伊协负责统一组织中国穆斯林参加副朝活动,除沙特驻北京使馆外,驻其它国家的沙特使馆不再为中国公民发放副朝签证。为此,现就2008年组织开展副朝活动的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 副朝活动的组织方式、组团日期及境外天数

副朝活动分批组团,在2008年内组织若干团,每个团人数一般由40-50人组成,在境外停留时间15天左右,分别在麦加、麦地那、吉达三个城市活动。每个副朝团由中国伊协选派2名带队人员,担任领队和阿拉伯语翻译,负责副朝人员在境外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副朝团除完成必要的副朝功课外,还组织参观朝觐仪式地(米那、阿拉法特、射石场)及麦加、麦地那的著名伊斯兰遗址,游览吉达红海以及商场采购等。

二、 报名

副朝报名事务由户口所在县级宗教事务部门统一受理。报名参加副朝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理智健全,适宜乘坐飞机、汽车长途旅行,能独立完成副朝功课等宗教活动;

3、有足够的副朝费用,并保证家人的生产、生活能够正常进行;

4、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关于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管理规定。

各地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底。获得副朝名额的人员,将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与其签订《随团活动如期回国保证书》,同时收取如期回国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并办理有关手续。副朝人员完成副朝活动如期返回国内,保证金返还本人。违约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国际旅费。北京-吉达往返旅费。收费标准根据不同季节的票价确定。其中包括实际发生的机场建设、航空保险及燃油附加等费用。

2、境外食宿、交通、服务等费用。根据沙特副朝公司提供的报价,本着节约的原则争取最大的优惠。

3、综合服务费。包括签证代办费200元,服务费200元,境外疾病、意外事故死亡保险费130元(保额5万人民币),办理黄皮书120元,行李运输和机场交通费100元。共计750元。

关于1、2两项收费,由于季节的不同,国际旅费和在沙特食宿、交通、服务等费用存在一定变化,为此,我会在每个团出发日期前的两个月下发组团及收费、缴费、集中护照、行程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四、出国前的培训

副朝团出国前,由中国伊协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事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学习有关副朝的知识和朝觐须知、沙特简况和涉外知识、外事纪律等。将中国伊协编印的《中国穆斯林朝觐实用手册》作为培训教材。

凡举意副朝并符合条件的穆斯林群众,请到地方宗教部门或伊协报名。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更多>>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