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章程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对本章程作出的修正案,须经本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表决后提交全国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十八条 对本章程作出的修正案,须在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生效。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章程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对本章程作出的修正案,须经本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表决后提交全国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十八条 对本章程作出的修正案,须在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