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哈提热木•西日甫
近期,在中国伊协、新疆伊协、新疆经学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深度参与“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中国穆斯林》(维文版)杂志编辑、伊斯兰文化研究及新疆经学院教学等本职工作,我系统学习了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章及行业规范,对主题教育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形成了更为透彻的领悟。此次学习既是思想层面的集中淬炼,更是行动层面的精准校准,为我坚守初心使命、砥砺奋进征程明确了方向坐标、凝聚了前行力量。
法律法规是社会运行的根本准则,是个人行为的不可逾越底线。通过主题教育的系统学习,我不仅重温了《宗教事务条例》等核心法律条文,也将其作为保障合法权益的“护身符”。反思过往工作,我将把法规学习作为终身课题,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让依法办事成为编辑出版、教学授课、文化传播等各项工作的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 戒律是自律自警的行为标尺,更是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现。主题教育强调的“守戒律”,既涵盖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守,也包含对行业纪律、职业道德、宗教戒律的自觉践行。反思工作生活中的过往经历,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疏忽”,实则是戒律意识淡薄的具体表现;我将持续强化戒律意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偏,坚决守住不碰红线、不越底线的原则底线,以严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合规有序。修为是内在品格的长期修炼,是能力素质的持续提升。主题教育让我深刻认识到,“学法规、守戒律”最终要落脚于“重修为”,唯有内强素质、外练本领,才能真正扛起岗位责任、彰显担当作为。我将以“勤修不辍”的态度,在理论学习中提升思想境界,在实践磨砺中增强担当本领,在自省自律中涵养高尚品格,实现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的同步提升。 形象是内在素养的外在投射。主题教育提出“树形象”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学、查、改的贯通落实,展现宗教工作者与教育工作者遵纪守法、勇于担当、服务群众的良好风貌。作为中国伊协与新疆经学院的一员,个人形象不仅关乎自身口碑,更直接影响着单位声誉和宗教领域的整体形象。我深刻认识到,树立良好形象无需惊天动地的壮举,而源于每一件小事的坚守、每一次履职的尽责。今后,我将以实际行动践行主题教育要求,在杂志编辑中坚守正确政治导向、严把内容质量关口,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在教学工作中因材施教、立德树人,引导学员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在文化研究中坚守正道、深耕细研,推动伊斯兰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相通;在生活中严守公序良俗、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向先进典型看齐,努力成为让群众认可、让单位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合格从业者。此次主题教育是一次深刻的自我革命,让我在思想境界、工作作风、能力素质上均实现了新的提升。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今后,我将把“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的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专业本领,在杂志编辑、教学育人、文化研究等岗位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应有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