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发明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教的关键举措。作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主要负责人,我深知这项教育活动意义重大。我认为,扎实开展教育活动有利于筑牢伊斯兰教界自我管理的根基、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蚀、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引导我国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我国伊斯兰教健康传承。
一、学法规:严守行为底线
法律法规是国家运行的根本遵循,也是宗教活动开展的边界底线。宗教信仰自由受法律保护,但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我带头强化法治意识,铸牢思想防线,带领全国伊斯兰教界继续将普法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在系统学习上下功夫。带头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等,精研宪法法律和规章制度,吃透法治精神要义。二是在讲经范本上下功夫。作为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我将组织教务指导专家,集中大家智慧,结合学习和践行法律法规撰写高质量的讲经范本,通过教职人员的宣讲,在穆斯林群众中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把法律法规约束转化为行为自觉。三是在普法宣传上下功夫。继续发挥我会主办的《中国穆斯林》杂志、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宣传阵地作用,形成“权威发布、深度解读、跟进报道”的常态化普法宣传模式。我会媒体及时转发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刊发专家学者对相关法规的解读文章,跟进报道我国伊斯兰教界开展法治教育的动态与经验,切实解决法治意识不强等问题,引导我国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形成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的普遍认知,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二、守戒律:涵养良好教风
宗教戒律是宗教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宗教人士言行举止的内在准则。戒律既是约束,也是护持,严守戒律既是对信仰的坚守,也是对信众的负责。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的《关于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倡议》是我们宗教界严守戒律、涵养教风的重要举措。一是在衣食住行中践行简朴。《倡议》提出,不定制、穿戴高档名贵服饰,不使用奢侈品;不食用名贵食材;不住豪宅别墅,不配置使用名贵家具,不出入高档会馆、私人会所;不购置乘坐豪车,不违规乘坐头等舱、商务座,不住豪华宾馆。《古兰经》说:“你切勿挥霍,挥霍者确是恶魔之友,恶魔原是辜负主恩的。”(17:26-27)伊斯兰教先知教导说:“信仰伊斯兰教,生活俭朴且知足者,乃有福之人。”(穆斯林辑录)伊斯兰教要求信众在生活日用上保持适度,禁止铺张浪费,我们宗教人士应率先垂范,践行简朴。二是在生活作风上严以律己。《倡议》提出,不迷恋女色,不搞声色犬马之事。《古兰经》中说:“你说:‘我不顺从你们的私欲;否则,我必迷误,而绝不是遵循正道的人。’”(5:56)又说:“不然,不义者,无知地顺从自己的私欲。”(30:29)这就要求我们克制私欲,遵循正道,保持纯洁健康的生活作风。三是在社会交往上把握分寸。《倡议》提出,不与商人搞利益交换,不与官员勾肩搭背,不与社会闲杂人员沆瀣一气。《古兰经》中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敬畏真主,要和诚实之人为伍。”(9:119)在社会交往中,我们宗教人士要带头把握分寸,清清爽爽地与人交往,杜绝沽名钓誉、攀附权贵。我们要严格遵守《倡议》提出的“七不准”,引导全国伊斯兰教界以此涵养清静庄严的教风。
三、重修为:提升综合素质
宗教人士的修为,在于内外兼修、德业并进。一是自觉加强政治修为。作为宗教界代表人士,要带头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划清是非曲直、善恶美丑,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态度明朗,始终与党同心,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自觉加强宗教修为。筑牢信仰根基,秉持宗教正信正念,严格宗教操守。信仰淡化,戒律松弛,就难以服众、难有威信,必然脱离广大信教群众。三是自觉加强知识修为。深入研习伊斯兰教经典教义,深入研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知识,提升文化素养。四是自觉加强道德修为。践行爱国、中道、和平、宽容的理念,恪守社会公德与宗教道德,做到言行一致、以德立身。我们要始终保持谦逊之心,在政治上作明白人,在信仰中坚守真理,在经典中悟透真谛,在服务信众中锤炼品格,让自身的修为涵养正气、惠及信众。
四、树形象:践行责任担当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的最终落脚点,是树立良好的形象。一是践行爱国报国担当。伊斯兰教是一个主张信众热爱自己祖国的宗教。中国穆斯林将爱国、报国看成自己的分内之事,不断赋予伊斯兰教爱国理念新的内涵。我们要始终把自身发展同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出贡献。二是践行引导信众担当。作为宗教界代表人士,就要强化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高质量解经,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做到爱国守法、正信正行。三是践行服务社会担当。引导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参与扶危济困、救灾赈灾、生态保护等社会服务,传递温暖与正能量。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这十二字的要求对于我们宗教界来说需要持之以恒地践行贯彻,要以终身学习的态度强化法治素养,以严以律己的自觉恪守戒律底线,以精益求精的追求提升宗教修为,以务实担当的行动树立良好形象,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