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召开全区伊斯兰教界“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部署会,常务理事、监事、协会全体干部、部分基层主要教职代表6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部署了全区伊斯兰教界“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发出了《全区伊斯兰教界守法遵规、崇俭戒奢倡议书倡议书》,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寺民主管理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日常行为守则》。
会议强调,全区伊斯兰教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要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树立爱国爱教、正信正行、清净庄严的良好形象,弘扬伊斯兰教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匡正伊斯兰教教风,树立宁夏伊斯兰教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良好形象。要着力激发全区伊斯兰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内生动力,强化法治思维,依规开展宗教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教义教规中国化阐释,促进伊斯兰教健康传承。要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把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系统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宁夏实践、助力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贡献伊斯兰教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