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4日至15日,内蒙古自治区伊斯兰教第八次代表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宗教事务局局长刘长春出席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领导班子,金建华当选为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白志晖、马少卿、李廷峰、毛生强、马成军、王永辉、李秀荣、马文选、陈永刚、金晓福当选为副会长,白志晖当选为秘书长(兼);选举成立了监事会,李玉福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白进林当选为副监事长。
会议强调,新一届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引导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系统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伊斯兰教,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教,深入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为系统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助力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