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7日,北京市伊斯兰教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培训。市区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清真寺阿訇及民管会成员等200多人参加培训。
培训邀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田飞龙教授作专题辅导。他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涉宗教条款内容以及贯彻落实路径进行了系统讲解和深入解读。
大家表示,要把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将法治要求深度融入清真寺规范化建设、教职人员教育培养和日常教务管理全过程,持续提升依法依规开展教务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始终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