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云南省伊斯兰教协会七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昆明召开,推进全面从严治教工作。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云南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代俊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关于规范管理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商业拍摄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会议要求,要巩固“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成果,持续加强教风建设,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整改,健全完善教规制度,不断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水平。要规范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商业拍摄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各清真寺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进入场所拍摄活动的管理,坚决遏制违规拍摄乱象。要时刻警钟长鸣,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严守法律教规、端正教风,自觉做到依法依规正信正行。
会议强调,要从全面从严治教、系统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新要求,持续抓实教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夯实全省伊斯兰教健康传承根基。要坚持以案促治,持续深化从严治教实践成效。以典型案例为鉴,以教育活动为牵引,牢牢把握解经讲经主导权,坚决抵御偏激思想,抵制奢靡攀比风气,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