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市伊协召开2012年北京市区县伊协秘书长第二次工作会议,市区县伊协秘书长1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伊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丁刚主持。
会上丁希松处长对下发给区县的《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检查及测评参考标准》作了逐条的解释说明并征求意见,秘书长们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丁刚秘书长指出,此项工作应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区县伊协要积极争取所在区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做到逐个清真寺认真落实;4月下旬至5月上旬,市伊协将分别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清真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深化;各区县应在6月底完成各项自查自评工作,并做好市宗教局、市伊协达标验收的准备。
会议听取了各区县伊协今年的工作设想,部署了二季度全市伊斯兰教工作,对继续办好2012年《北京伊协工作之窗》进行了动员、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