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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黎明教长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

【字体大小】 [] [] []2012-05-23 09:33

近日,云南省鲁甸县桃源回族乡龙头山清真寺教长马黎明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表彰为“2006年-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据悉,这次表彰中,全国共有73名同志受到表彰,云南省仅有鲁甸县龙头山清真寺马黎明阿訇和大姚县司法局高丛云两名同志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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