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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规范”为主题
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的倡议书

【字体大小】 [] [] []2016-03-23 15:42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为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宗教事务局确定2016年为“规范年”。

自2012年以来,国家宗教事务局先后确定了“安全”、“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国伊斯兰教界通过主题创建活动,高度重视教风,严守国法教规,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意识,加强了自身建设,并通过自觉为穆斯林群众服务改善了社会形象。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认为,“规范年”建设是和谐清真寺创建的关键环节之一。为保持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持久性,在当前形势下开展“规范年”创建活动非常必要及时。中国伊协号召各地伊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规范”为主题的创建活动,使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不断持续深入开展。

长期以来,各地伊协,清真寺民管组织,阿訇、毛拉们在团结广大穆斯林群众,开展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促进宗教健康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从整体上看,清真寺管理服务水平普遍不高,在规范化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清真寺民主管理制度不完善、民主管理机构不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不落实,未能有效发挥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与管理、施行监督的积极作用;一些清真寺财务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缺乏公开透明性,不能严格照章办事;一些清真寺的教职人员和寺管会成员学养不深、品行不端、管理能力不强,内部不团结、相互矛盾纷争不断。总之,以上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了清真寺的社会形象,影响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为积极响应国家宗教局的号召,深化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发出在全国伊斯兰教界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清真寺创建活动的倡议,希望各地伊协、教职人员、寺管会成员积极行动起来,抓好学习宣传,排查决策不民主,财务管理乱,制度不健全,内部不团结等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各地伊协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要勇于正视问题,组织好排查工作,查细查准,认真整改,最终将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要发挥信教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寺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全程参与“规范年”创建活动。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社会、和谐宗教,创建和规范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为中国伊斯兰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祈求安拉襄助我们,阿敏!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2016年3月1日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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