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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2013年本科班招生简章

【字体大小】 [] [] []2013-04-10 11:28 文章来源:中国经学院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批准、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办、培养爱国爱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全国性高等宗教学府。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伊斯兰教学识和大学文化水平的年轻的教职人员。

 

二、学制:

学制为四年。第一学年为试学期,试学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宗教操守、学习成绩、健康状况等方面合格者继续留校学习,不合格者劝其退学。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爱教。

2、宗教信仰虔诚,作风正派,并立志从事伊斯兰教事业。

3、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历)并在清真寺至少学习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伊斯兰教基础知识和经文背诵水平。

4、年龄19——25周岁(凡从1988年9月1日——199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者)、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的男性穆斯林。

 

四、招生名额:30人。

 

五、招生办法:

1、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本人户籍所在地伊斯兰教协会组织向当地民族宗教主管部门推荐报名。

2、报名时须交:

 (1)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户籍所在地民族宗教主管部门及地方伊协的推荐函;

 (3)考生所在清真寺的推荐函(包括师从阿訇的姓名、学习伊斯兰教经典的内容和程度等);

 (4)本人撰写的报名申请书(包括个人简历、家庭概况、详细通讯地址、通讯号码、邮编等)和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考生报名时不需来京,可将以上材料直接邮寄本院,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5日(以邮戳为准)。经审核符合要求者发准考通知,应试时需携带并交验本人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凡发现涂改、伪造有关证件者,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3、考生须参加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统一考试,考试科目:阿拉伯语及伊斯兰教知识、汉语、政治、历史、面试(文化课考试范围以全国成人高考内容为准,阿语、伊斯兰教知识考试范围以在寺内学习一年以上应有的水平为准),然后在适当考虑有些地区录取比例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4、考生在应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自理,并需交纳报名费50元。

5、考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准考通知书为准。

6、被录取的学生由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生在校期间待遇:

1、学院免费提供住宿,学生所需卧具、日常生活用品、书本费以及伙食费等自理。

2、学院实行奖学金制,每学年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宗教操守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品学兼优者颁发一定额度的奖学金。

3、学生每人每年需交学费2000元。

4、被录取学生来京旅费由学生自理。

 

七、毕业:

1、四年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学院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2、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定向培养原则,学生毕业后,学校不负责安置。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院址:北京西城区南横西街103号

邮编:100053

电话:(010)59313202

联系人:秦瑛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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