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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进”清真寺活动的倡议书

【字体大小】 [] [] []2018-05-19 18:09 文章来源:中国伊协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各地伊斯兰教协会、清真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对我国新时代宗教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在我国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工作中,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肩负着重要使命。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倡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清真寺”活动,使清真寺在作为穆斯林宗教活动场所的同时,成为学习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实平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进清真寺

圣训中说:“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爱国爱教是中国穆斯林的优良传统。为了进一步增强各族穆斯林的国家观念和公民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清真寺作为穆斯林经常活动的公共场所,应当升挂国旗。

(一)有条件的清真寺应常年挂国旗。

(二)应当将国旗置于清真寺院内显著的位置。

(三)升挂国旗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要求,维护国旗尊严。

二、宪法和法律法规进清真寺

《古兰经》中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履行各种约言。”(5:1)宪法和法律法规是全国人民的公约,让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入清真寺不仅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社会良好秩序的要求,也是进一步普法,使伊斯兰教界和穆斯林群众做到懂法、守法、依法的有效途径。

(一)清真寺要组织学习《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

(二)清真寺可举办法律讲座和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同时,有条件的清真寺可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作为清真寺法律顾问,依法维护清真寺合法权益。

(三)清真寺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范清真寺、教职人员、教务活动及财产管理,维护伊斯兰教领域正常秩序,提高教务管理水平。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清真寺

《古兰经》中说:“真主的确命人公平、行善、施济亲戚,并禁人淫乱、作恶事、霸道。他劝诫你们,以便你们记取教诲。”(16:90)圣训中说,“爱人如爱己,方为真信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伊斯兰教的主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价值理念有许多相近、相通和契合之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伊斯兰教传统美德能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一)清真寺院内应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供广大穆斯林学习。

(二)清真寺应通过解经和讲“卧尔兹”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阐释和宣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三)有条件的清真寺可组织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等相关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穆斯林的日常生活。清真寺应广开寺门,在不影响正常宗教活动的情况下欢迎游客前来参观。有条件的清真寺可安排专人对游客讲解,介绍伊斯兰教爱国、和平、中道、宽容、仁慈、求知、慈善、尊重妇女、两世吉庆等主张,增进相互了解,消除误解,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清真寺

圣训中说:“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往求之”。伊斯兰教传入我国后,扎根中华文化沃土,经过千百年的发展,中国伊斯兰文化已成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

(一)清真寺教职人员应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

(二)清真寺经堂教育应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重视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的学习。

(三)清真寺要将中国穆斯林先贤的著作作为经堂教育和教职人员解经讲经的重要参考资料,学习和弘扬先贤们从中华文化中吸取营养的智慧和历史经验。

希望各地伊协和清真寺积极响应,根据各自实际开展活动,引领我国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促进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坚定各族穆斯林爱国爱教的信念,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祈求真主襄助我们,阿米乃。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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