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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伊协学习贯彻中伊协颁发的“三个办法”与“守则”

【字体大小】 [] [] []2019-08-22 15:57 文章来源:上海市伊协 作者:马西雅

中国伊协颁布的“三个办法、一守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为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为本市伊斯兰教界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提供了可行性依据,2019年8月15日市伊协组织了“三支队伍”认真学习并贯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十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公布的新修订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通过学习,市伊协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据中伊协颁布的文件精神要逐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一是,市伊协还要适时组织全市各坊清真寺管委会成员、阿訇和乡老骨干,学习和领会“三个办法一守则”,将文件中涉及清真寺管理方面的内容认真研读,进一步提升清真寺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二是,市伊协近期要与各清真寺对照《清真寺民主管理条例》等办法开展调研与检查,如清真寺有否《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清真寺的任务是负责教务、寺务和其他有关事务管理,目前在工作中遇到哪些问题与困难,按照依法加强与创新清真寺管理的要求,我们应该如何与时俱进,责任担当,有所作为。

三是,阿訇在认真履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中,这次《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规定了一些具体细则,如申请资格中: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本人学历证明、指定的医院出具体格检查证明(包含精神病史等项目)、户籍与身份证明。市伊协办公室将对这些资料予以备案核准,逐步贯彻落实。

四是,做一个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高素质教职人员。这是党和政府对新时代宗教界人士的要求,市伊协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还有很多不足。特别是大家都在关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阿訇队伍,已经形成共识。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不动摇、阿訇队伍稳定、清真寺宗教活动管理有序、团体自身建设与时俱进、稳步推进、伊斯兰文化与经学思想建设抓住重点,可持续进行。这些工作都已经得到了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与本市穆斯林的充分肯定。

为此,我们要借以“三个办法、一个守则”的学习机会,集思广益,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各坊清真寺的实际情况,对照中伊协的“三个办法、一个守则”进一步提出更好的、确实可行的建议,加大法治化建设的力度,使本市市伊斯兰教界的法治化建设展现新局面。

市伊协“三支队伍”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市伊协会长金宏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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