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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伊斯兰教界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

【字体大小】 [] [] []2019-11-11 06:41 文章来源:浙江省伊协 作者:薛远武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是全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委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标志着浙江省宗教工作法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自新修订条例公布以来,全省伊斯兰教界迅速掀起学习高潮。各地伊协组织、清真寺、礼拜点高度重视,将学习新条例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会,根据当地实际,认真开展学习。省伊协有关负责人近日还就学习新条例及条例实施后的场所民主管理制度修订工作专程赴义乌、绍兴越城、柯桥等地进行调研。

 

通过学习,各地伊协、清真寺、礼拜点以及广大穆斯林群众普遍表示,新修订条例着眼全省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为协调处理好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切实保障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必将促进我省各宗教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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