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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伊协八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字体大小】 [] [] []2021-03-22 13:05 文章来源:四川省伊协 作者:虎毅

 3月16日至17日,四川省伊协在成都召开八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省民宗委佛道伊处负责人到会指导。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公报,全文学习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伊协八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以来开展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协会在疫情防控、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推进、“爱国爱教爱家乡”主题教育活动、教职人员资格认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会议审议了省伊协“三个办法”即《四川省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四川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四川省伊斯兰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聘任办法》(修订案)。此次“三个办法”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宪法原则和法治精神,为维护四川伊斯兰教内部团结稳定、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将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全省清真寺要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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