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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条例》公布1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字体大小】 [] [] []2014-12-29 17:06 文章来源:中国伊协教务部

2014年12月26日上午9点,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国务院法制办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宗教事务条例》公布10周年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刘延东指出,《条例》公布十年来,宗教工作实现了由主要依政策办事向依法管理的转变,保障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拥护,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支持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刘延东强调,要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坚持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形成完备的宗教法律规范体系。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要依法解决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上来。

会议主办单位负责人、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地方宗教工作部门代表依次进行了发言。

会上,中国伊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郭承真介绍了《宗教事务条例》在我国伊斯兰教界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从普法学法、建章立制、规范朝觐等三个方面交流了《宗教事务条例》公布10年来对伊斯兰教界的影响。他提出,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伊协组织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中国穆斯林的力量。副会长阿地里江·阿吉克力木等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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