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穆斯林》杂志评论员
2026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大法治举措。我国伊斯兰教界要深入学习领会法律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为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奋斗。
深刻认识重大意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理念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对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我国伊斯兰教界要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该法独特的法律定位与法治功能;要积极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法律的价值在于深入人心。我国伊斯兰教界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宣讲要采用嵌入式方式,实现春风化雨般的浸润,向穆斯林群众广泛宣传阐释该法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持续深化对法律核心要义与实践价值的认知认同。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和有关普法活动安排,在清真寺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营造良好的氛围。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持续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清真寺活动,增强我国伊斯兰教界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弘扬爱国主义传统,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根基。
持续推动文化润教。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我国各宗教只有始终扎根中华大地、融入中华文化,才能健康传承。要植根中华五千年文明,推动我国伊斯兰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引导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弘扬中华文化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华人文精神:传承参与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培育中华文化情怀;整理和研究我国伊斯兰教典籍,推动伊儒会通思想成果创新转化和运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坚持全面从严治教。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全面从严治教的实践中。目前,各地伊斯兰教界正以学习此法为契机,通过深入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坚决守住底线红线,纠正奢华浪费、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牢固树立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基本认知,自觉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进步。我国伊斯兰教界要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契机,将法治精神融入血液,将共同体理念根植心底,将民族团结扛在肩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走深走实,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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