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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伊斯兰教界热议新修订的
“三个办法”和“一个守则”

【字体大小】 [] [] []2023-08-22 09:45 文章来源:四川省伊斯兰教协会 作者:虎毅

 8月18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公布并施行新修订《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四川省伊斯兰教协会立即组织学习。

四川省伊斯兰教协会班子成员认为,“三个办法”和“一个守则”的修订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我国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对提高清真寺民主管理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家表示,将继续带领全省伊斯兰教界进一步深化对新修订的“三个办法”和“一个守则”的学习,并将“三个办法”和“一个守则”的内容融入即将举办的全省清真寺管委会主任培训班课程中,让清真寺管委会负责人在深入理解教务制度的同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进一步推动全省伊斯兰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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