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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走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字体大小】 [] [] []2016-12-29 10:26 作者:中国伊协副会长兼秘书长 郭承真

五年来,我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研究探索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摆正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坚决反对极端主义,在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迈出了新步伐。

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我会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号召全国伊斯兰教界并组织我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讲话中提出的关于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要求,我会在爱国爱教宣传教育和本土化研究基础上,积极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的研究和实践,承接中央统战部“伊斯兰教中国化”课题和新疆爱国宗教人士培训班伊斯兰教中国化讲座任务。为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我会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央领导讲话,协会主要领导在报刊杂志上发表学习文章,坚决拥护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我国伊斯兰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了做好今后伊斯兰教工作的努力方向。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提出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后,我会认真组织学习,并向全国伊斯兰教界发出《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倡议书》,号召各地伊协与清真寺结合实际,以多种形式把学习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伊协、清真寺开展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穆斯林的生活。

3.深化法治教育,认清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自2012年起,我会连续4年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举办以“我国的宗教政策与宗教法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等为主题的月华论坛,召开“国法与教规关系”座谈会,组织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及向各地伊协发出《关于在“主麻”聚礼时宣讲学法守法“卧尔兹”的通知》等形式,教育引导穆斯林群众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做知法守法的穆斯林。

4.坚决反对极端主义与暴力恐怖活动。“3·01”暴恐事件后,我会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在3月14日主麻组织反对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宣传的倡议》;在全国政协的大会上,我会政协委员强烈谴责暴恐活动,建议政府应加紧制定、尽快出台《反恐怖主义法》,以更加坚决有力地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我会副会长居玛·塔依尔大毛拉遇剌后,我会发出唁电,对背离伊斯兰教真精神,刺杀居马·塔依尔副会长的暴行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号召全国伊斯兰教界和广大穆斯林群众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坚守伊斯兰教中正之道,正信正行,远离极端,反对暴力恐怖活动,更紧密地与我国各民族人民团结在一起。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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