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专题 >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 文萃 >

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宗教政策历史回顾和经验总结(下)

【字体大小】 [] [] []2019-09-27 09:12 作者:杨纯刚 蒋正翔
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宗教政策历史回顾和经验总结(下)/杨纯刚 蒋正翔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站起来(1949—1978年) 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是中华民族实现“站起来”的重大历史阶段。在该阶段,中国共产党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在探索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穆斯林的命运与国家命运的贴合也更加紧密,中国共产党宗教理念的发展、国家意识形态的变化深刻影响着中国穆斯林前进的道路。早在建国初,毛泽东、周恩来、李维汉等老一批领导人对宗教和社会主义的关系形成了科学的认识;同时,通过统一战线、科学研究、民主改革等多种方式帮助中国伊斯兰教事业实现健康发展。但是,极“左”意识形态也给中国伊斯兰教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些深刻的教训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一)第一代领导人对宗教认识的新发展。一是认识到宗教本质上是和马克思主义完全不同的。毛泽东曾指出:“宗教的本质是崇拜超自然力,认为超自然力支配个人、社会及世界。”①二是承认宗教必将长期存在的客观事实。对于宗教的产生和发展,毛泽东指出宗教的存在有着深刻的自然、社会和认识的根源,只要这些根源存在,宗教就将长期存在下去,认为“就是到了共产主义也还会有信仰宗教的”。②三是指出了宗教对于社会主义建设有其积极作用。周恩来在会见巴基斯坦伊斯兰代表团和印度尼西亚代表团时讲到:“宗教在教义上有某些积极作用,对民族关系也可以起到推动作用……对全民族信仰一个宗教的少数民族来说,宗教对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影响更大些。”③四是中国宗教“五性”观点的形成。1957年,在对宗教长期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李维汉同志在全国第七次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我国宗教的“五性”特征: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宗教“五性”成为以后中国共产党制定宗教政策、开展宗教工作的理论指南,是中国共产党对宗教认识的思想结晶。 (二)全面发展伊斯兰教统一战线。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周恩来等特别注重团结宗教上层人士和知识分子,巩固了党和宗教界人士统一战线的基础。一是和包尔汉、赛福鼎o艾则孜等人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新中国成立后,包尔汉担任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并在中央新疆分局第一书记王震领导下建设新疆。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后,包尔汉调任北京,从事同世界伊斯兰国家的外交工作。1949年9月,赛福鼎o艾则孜前往北京参加政治协商会议,解放后担任新疆省人民政府副主席,1955年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第一任主席。二是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1953年5月,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包尔汉担任协会第一届主任。中国伊协成立后,开展了一系列重要工作,“1955年成立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1957年创办《中国穆斯林》杂志。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及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的成立,都是中国伊斯兰教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项,对‘爱国爱教’光荣传统的理论开拓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④三是注重团结穆斯林知识分子。1949年9月,马坚先生作为宗教界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参加了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当选为委员。此后,马坚先生为中国《古兰经》翻译事业和北京大学阿拉伯语专业的学科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开展世界宗教研究。1963年12月15日,中央外事小组、中央宣传部就“加强研究外国工作”问题,向中央请示,提出设立外国研究机构。12月30日,毛泽东对此专门做出批示,即《关于加强宗教问题研究》的批语。批语中指出:“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影响着广大人口。但是,我们对这些宗教的研究很不够,国内连一个由马克思主义者领导的研究机构也没有,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研究宗教的文章很少见。”⑤他还从历史的视角强调,不“批判神学”,就难以写好哲学史、文学史、世界史。遵照毛泽东的要求,在周恩来的直接指导下,任继愈于1964年创建了专门研究宗教问题的学术机构——世界宗教研究所。 (四)在伊斯兰教界开展民主改革。1958年8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发出《关于在回族中改革宗教制度的意见》,提出:“改革宗教制度是当前解决回族宗教矛盾的关键问题……使宗教还原为个人的思想信仰问题,真正实现宗教信仰自由,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为此,就要贯彻实现以下几项原则:民族和宗教分开,宗教信仰和宗教制度分开,宗教和生活习惯分开,宗教和行政分开,宗教和教育分开,党内外分开。”⑥ (五)中国伊斯兰教遭极“左”思想全面冲击。自1958年“大跃进”以来,国家意识形态的全面“左”倾已无法扭转并在“文革”时期达到顶峰,对中国伊斯兰教的冲击是巨大的。一是宗教“鸦片论”甚嚣尘上。⑦二是民主改革中出现过激过火的行为。三是“文革”期间伊斯兰教各项工作遭全面破坏。 三、改革开放后的富起来(1978—2012年) 1978年改革开放至十八大胜利召开的三十多年间,中国共产党历经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三代领导集体,并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带领全国人民走向了“富起来”的历史征途。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的伊斯兰教工作也得到了全面扭转,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获得全面贯彻落实,并提出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理论。进入新世纪以来,穆斯林经济发展水平获得显著提高,宗教文化发展也取得长足进步。 (一)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伊斯兰教工作得到全面扭转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开启了对宗教工作的拨乱反正和重新认识。 一是全面恢复党对宗教本质、宗教规律的正确认识。1982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⑧(简称《文件》),该文件“是邓小平理论体系中涉及宗教方面的思想结晶,也可以说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方面的理论和政策已经成熟”⑨。《文件》从正反两方面系统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宗教工作的历史经验,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的宗教思想,指出了宗教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重新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必将长期存在的客观事实,恢复了“文革”前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宗教“五性”特征的科学总结,否定了“文革”期间对宗教的片面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极端做法。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文件》明确了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长期政策。习仲勋在中国伊协成立三十周年的讲话中援引宪法第三十六条指出“公民有信教或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不准强迫别人信教,也不准强迫别人不信教;强迫别人信教或不信教都是违反法律的”⑩。并要求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要克服‘左’的思想,在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什么意见和困难可随时向政府反映”。 三是在伊斯兰教界和民族地区开展拨乱反正工作。在拨乱反正中,中国共产党“纠正了历次政治运动中制造的伊斯兰教界人士的冤假错案,对在1958年伊斯兰教界人士中错划右派也得到了改正;对‘文革’期间被查抄没收的伊斯兰教界人士的财物,大都根据有关政策追回或得到适当处理;被停发、扣发的生活费,已给补发或得到一定的补助;被迁赶出城镇的宗教人士陆续迁回城镇,受株连的亲属、子女也根据情况,得到了妥善安置,贯彻和落实正确的宗教方针”。 四是伊斯兰教对外民间交往逐步恢复。1980年4月19日,邓小平在《人民日报》发表《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事》,文中肯定了佛教高僧鉴真在中日文化交流中的历史贡献。在此以后,宗教界开展国际民间交往工作开始恢复。伊斯兰教作为世界性宗教,长期以来一直是党和政府联系第三世界的重要纽带,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要求“伊斯兰教界加强同各国伊斯兰教界人士的相互访问和友好往来,开展宗教学术文化交流。这对我们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友好合作,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友谊,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都有重要意义”。 五是加强伊斯兰文化事业发展和宗教人才培养。1981年9月,《中国穆斯林》杂志汉文版复刊。1982年6月,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正式恢复招生。此后在沈阳、兰州、银川、郑州、北京、西宁、乌鲁木齐、昆明、石家庄等城市办起了9 所伊斯兰教经学院。还选派了一批具有大学文化水平和较高宗教专业知识的穆斯林青年到埃及、利比亚、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苏丹等国留学,使其成为深有造诣的伊斯兰教学者和阿拉伯语言学者。“文革”时期关闭的清真寺也陆续得到开放,被破坏的古寺和文物由政府拨款修缮。 邓小平同志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和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虽然鲜见其对伊斯兰教工作的直接指导,但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奠基者,邓小平对打开中国伊斯兰教工作新局面功不可没,并带领中国穆斯林走向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此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继承了毛泽东思想中对宗教问题的正确认识,并恢复了建国初宗教工作中的正确做法,其中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共产党员和宗教关系等看法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宗教认知和宗教政策上的一以贯之和与时俱进。 (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对宗教工作讲了著名的“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理论的提出,是江泽民同志对中国共产党宗教观的新发展,这三句话中前两句是手段,后一句是目的,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2001年“9o11”事件发生后,极端主义对国际局势产生了巨大冲击,在2001年底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顺应社会主义转型期发展要求,深刻把握国际宗教发展潮流,指出了现阶段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特殊性主要体现:1.宗教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将会长期存在并发生作用。2.宗教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问题交织在一起,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产生重大影响。3.宗教常常与现实的国际斗争和冲突相交织,是国际关系和世界政治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此,该阶段中国伊斯兰教工作主要有以下新的举措: 一是鼓励穆斯林全面发展。2000年中国共产党全面启动西部大开发战略,西北广大穆斯林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西部大开发对穆斯林的影响是全面且深远的,该战略“将为解决好我国的民族宗教问题进一步打下雄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基础”。 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为妥善处理民族宗教冲突事件,李瑞环同志对党和宗教界提出了“四个维护”的要求,即“在我们国家,任何人、任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应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1994年国务院连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为包括伊斯兰教在内各大宗教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是抵制极端势力渗透。随着改革开放速度的加快,出现了诸多传统伊斯兰教教规无法解释的新生事物。为帮助广大穆斯林群众解惑释疑,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引导我国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四个维护”的宗旨下,2001年4月23日,中国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在北京成立,该机构作为中国伊斯兰教教义教规的最高解释机构,在编写讲经范本,提高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水平,反对利用伊斯兰教搞宗教极端主义,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作用显著。 (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伊斯兰教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十六大至十八大的10年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战略出发,提出了和谐宗教关系的理论;强调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在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发展成为穆斯林的当务之急,也是解决各类民族宗教问题的根本之道。 一是穆斯林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贾庆林曾强调,伊斯兰教要“自觉服从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正确处理信仰宗教与发展经济,为促进我国‘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应有贡献”。新疆“7o5”事件以后,党中央进一步认识到改善民生谋发展才是缓和民族矛盾的最终钥匙。国务院连续制定《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使得“边境地区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高,民族团结和边防巩固效果突出,各族群众凝聚力和向心力显著增强,为边境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解经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在党中央指导下,中国伊斯兰教解经工作成就突出。2011年在解经工作10周年之际,贾庆林表示“解经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有力地弘扬和发展了伊斯兰教教义中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思想,批驳了‘三股势力’歪曲篡改伊斯兰教教义的歪理邪说,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中国伊斯兰教走出去步伐加快。中国伊协与世界伊盟、埃及伊斯兰事务最高理事会、利比亚伊斯兰宣教协会、伊斯兰发展银行、埃及爱资哈尔大学长期保持友好联系。自冷战结束到本世纪头十年,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受国外干扰因素明显增多,一方面是中国经济文化对外交往日益频繁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全球化时代,人员、资金、技术、资讯快速流通带来的负面效果。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到实现站起来、富起来的历史征程表明“宗教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没有国家的富强,社会的稳定,民族的团结,宗教也就不可能很好地存在与发展”。 四、新时代的强起来: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2012年至今)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五代领导集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迈向了“强起来”的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发表了一系列有关宗教问题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宗教工作“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明相融合”。俞正声同志也提出伊斯兰教的发展“要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继承和发扬中国伊斯兰教爱国守法、中道包容和‘两世吉庆’等优良传统”。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银川市新城清真寺考察时强调:“我国宗教无论是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深深嵌入拥有5000多年历史的中华文明,深深融入我们的社会生活。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我国伊斯兰教要做好解经工作,注重宣讲最新的解经成果,大力培养宗教人才特别是中青年宗教人才。”伊斯兰教中国化已成为当前中国伊斯兰教工作的根本方向。 十八大以来,中国伊斯兰教工作取得了巨大进步:伊斯兰教工作的重要性得到加强;旗帜鲜明反对宗教极端主义,引导伊斯兰教界正信正行;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支持新疆做好伊斯兰教工作;认真贯彻有组织有计划朝觐政策,确保朝觐活动安全有序;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伊斯兰教界自身建设,发挥伊斯兰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017年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18年5月18日,中国伊协向各地伊协和清真寺发出倡议:开展国旗进清真寺、宪法和法律法规进清真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清真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清真寺的活动。“四进”清真寺活动,是中国伊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殷切期望的实际行动,是推动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具体举措,对培养中国穆斯林的国家认同、价值认同、文化认同和法治意识具有积极意义。 五、小结 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至今,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穆斯林完成了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的觉醒,获得了站起来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实现了富起来的生活期盼。在强起来的新时代,广大穆斯林同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回顾历史,我们党在伊斯兰教工作上有诸多宝贵经验值得学习。 (一)统战工作中做到了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结合。习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是多样性和一致性的统一体……一致性和多样性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笔者认为,所谓一致性,就是求大同,牢牢抓住最大的共同目标。在革命年代,穆斯林群众作为贫苦大众的一份子,和中国共产党有着共同的阶级属性和阶级使命,独立求生存成为当时双方共同的奋斗目标。建国以来,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实现百姓生活的物质改善、争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又是每个阶段共同的追求,但追求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最大的共同目标一直没有变,从“三个离不开”到“命运共同体”,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和中国穆斯林三者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所谓多样性,就是存小异,尊重不同的合理诉求。穆斯林群众和共产党有着不同的信仰。事实证明,这种分歧不是对抗性的,在承认分歧、扩大共识的前提下,双方是能长期共存的。 (二)宗教认识上做到了一以贯之和与时俱进相结合。历史证明,毛泽东思想中对宗教本质、宗教发展规律、宗教和社会主义关系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具有客观真理性和高度实践性,也是中国共产党宗教观发展的基础并为各代领导人所继承。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在继承毛泽东思想宗教理论的基础上,在每个历史阶段,针对不同的历史任务都会被不断注入新的内涵。 (三)宗教工作中做到了国内和国外相结合。中国伊斯兰教作为外来宗教,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会受到国内和国外的双重影响,这种影响也有正反两方面。积极影响上,国内层面,扶贫攻坚战进入关键决胜期,党和政府比任何时候都有能力和决心实现穆斯林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伊斯兰教的现代化转型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或者说提供了一个新的着力点”。国外层面:“向东看”已成为诸多阿拉伯国家新的外交战略,中国穆斯林在外交工作中将拥有属于自己的使命。 近年来《反恐怖主义法》《宗教事务条例》的出台,以及《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的出版,国家在法律、文化等多个层面有效抵御了境外负面因素对国内伊斯兰教的干扰。 当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期,更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机遇期,我们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挖掘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穆斯林风雨同舟中的好经验;不断寻找中国传统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相融合的新办法;牢牢把握穆斯林少数民族和其他民族共同追求的大目标。唯有此,无论国际局势如何风云变化,中国伊斯兰教必将平稳、健康地向前发展。 (作者杨纯刚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博士生;蒋正翔系吉林大学国际政治专业博士生)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更多>>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