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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伊协教务制度建设情况

【字体大小】 [] [] []2021-08-18 08:50 文章来源: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

近年来,贵州省伊协在中国伊协的指导下,在贵州省民宗委的关心下,围绕教务制度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特别是中国伊协新修订的“三办法一守则”公布后,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及时作出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培训、印发学习手册、网站宣传等方式,带领全省伊斯兰教界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学习活动,指导各地伊协、清真寺寺管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我省伊斯兰教界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在教务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在中国伊协新修订的“三办法一守则”公布后,省伊协及时召开教务指导委员会第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学习宣传计划。在组织协会班子成员集体学习的基础上,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为载体,在2019年、2020年分别举行了三期各地伊协、寺管会主任、阿訇的培训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等相关教务制度,累计培训寺管会主任、驻寺阿訇950余人次,对我省伊斯兰教界如何更好地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走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依法开展教务活动,规范清真寺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组织开展贵州省伊协“三个办法”的修订工作

在中国伊协新修订的“三办法一守则”公布实施后,贵州省伊协及时召开部署会议,组织成立专班,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中国伊协“三办法一守则”精神,结合我省伊斯兰教工作实际情况,全面修订了《贵州省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贵州省清真寺主要教职聘任办法》《贵州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贵州省实施<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细则》。修订过程中多次征求地方伊协及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意见,并召开了“三个办法”征求意见论证座谈会,在充分吸取基层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了贵州省“三办法”相关条款内容。2020年3月31日下发了《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关于公布施行“三个办法”的通知》,圆满完成了贵州省伊协“三个办法”的修订任务。并将相关内容其列入2020至2021年度的重点培训内容,安排协会负责人授课。目前已有包括全省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各地伊协工作人员,寺管会负责人、阿訇等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同时为方便基层清真寺学习,协会制作了《贵州省伊协“三办法一准则”》学习手册1000余册,向各地方伊协、清真寺发放,还通过协会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登载、转发相关制度,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知晓度。

三、积极引导各地伊协、清真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为积极引导我省清真寺依法办教、民主办教,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省伊协以身作则,率先完成了《贵州省伊协会长办公会议制度》等11个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制度上墙。同时采用集中学习、实地走访指导、班子成员重点帮扶等方式,指导全省各地清真寺认真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三办法一准则”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实现寺管会按时换届,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寺容寺貌整洁,管理有序,服务到位的目标。部分清真寺还摸索出了自己的路子,提出了创建“四型四化”清真寺(即文明型、服务型、学习型、团结型和决策民主化、工作制度化、教务本土化、管理规范化)的目标,对我省伊斯兰教工作逐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管理轨道起到了积极作用。

贵州省伊协在全省伊斯兰教界的信任和支持下,始终坚持依法办教、团结办教,在建立健全教务制度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比如一些清真寺在教务制度的执行方面力度不够,对教务制度的理解不够深入等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贵州省伊协将持续深入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强化清真寺依法办教意识、落实依法办教责任,相信随着协会教务制度建设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将继续推动我省伊斯兰教教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光辉历程60周年——纪念中国伊斯兰协会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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