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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善戒恶 弘扬正气

【字体大小】 [] [] []2016-09-07 15:47 文章来源:《中国穆斯林》杂志 作者:刘学强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善恶问题是每个人都不能回避的基本问题,尽管不同社会,不同时代对善恶有不同的看法和解释,但抑恶扬善,劝善戒恶一直是各个社会对人们行为的基本要求。众所周知,做一个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劝善戒恶,弘扬正气”正是一种精神的体现。

中国自古就是崇尚正义的国家,在传统的价值观念中“义”占了极大的比重。所谓“义”,《吕氏春秋》中说:“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正由于义的存在及其存在价值,才出现了伸张正义、惩恶扬善、见义勇为等传统美德。社会发展到今天,也实践证明了,只有社会的每个成员力尽劝善戒恶的义务,社会才能正气长,邪气消,和谐安定,刚健奋发,充满向上的生气。因此,一个社会不仅需要礼仪、法规,更需要一大批劝善戒恶的人。

对此,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不仅自己要仁慈、行善戒恶,还要劝人为善、戒人做恶。《古兰经》告诫我们说:“真主的确命人公平、行善、施济亲戚,并禁人淫乱、作恶事、霸道;他劝戒你们,以便你们记取教诲。”(16∶90)又说:“你们中当有一部分人,导人于至善,并劝善戒恶;这等人,确是成功的。”(3∶104)

据艾布·赛尔德传述:穆圣曾警告圣门弟子说:“你们当谨防坐在大路上”。大家说:“真主的使者啊!我们常坐在路边谈话,不然我们则无处可坐”。穆圣说:“倘若如此,你们则须尽到大路的责任。”大家问:“真主的使者啊!大路的责任是什么?”穆圣回答说:“低头俯视,制止罪恶,回答致安词,命人行善,止人作恶。”即走在路上,非礼勿视,回答“赛俩目”,更重要的是路遇罪恶,应挺身制止。由此可见,劝善戒恶是我们履行社会职责的具体表现。

然而,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不少人的价值取向与道德观念发生了裂变,更加趋向于自私自利。生活中的人以“好人”自居。面对坏人坏事则采取消极应对或退缩躲避的办法,坚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原则,甘当“和事佬”,试想,这种人是好人吗?非也,正是由于这些“好人”的怯懦或冷漠,才导致天下的坏事不断地发生,坏人肆意猖狂。由此可见,天下坏事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是坏人做坏事,二是“好人”的容忍、坐视、甚至默许坏人做坏事。因此,我们认为,坏事固然是坏人做出来的,而“好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没有履行劝善戒恶,伸张正义的职责。伊斯兰教认为,面对罪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则等同于助恶人之威,与恶人同流合污。《古兰经》告诫我们说:“你们当为正义和敬畏而互助,不要为罪恶和横暴而互助。你们当敬畏真主,因为真主的刑罚确是严厉的。”(5∶27)又说:“谁赞助善事,谁得一份善报;谁赞助恶事,谁受一份恶报”。(4∶85)因此,面对罪恶,穆斯林决不能胆怯或坐视不管!

穆圣曾为我们作了一个比喻,他说:“遵循真主的法度者和违法乱纪者,譬如一伙人在船上抓阄,结果一伙人在上舱,一伙人在下舱,下舱的人喝水须到上舱,故下舱的人合计,假如我们在下舱船底凿一个洞,我们就不必到上舱喝水了。倘若上舱的人任随下舱的人去做,则他们将全部被淹死,倘若他们要去制止,则双方都能得救。”此段“圣训”形象地说明了,坏人不伤害好人是不可能的,好人不劝戒坏人也是万万不能的,坏人并不因为好人的独善其身就饶了他们,好人也更不该对坏人的胡作非为袖手旁观。因为大家毕竟都生活在同一条“船”上,在这条船上,真主把我们穆斯林安排到了上舱,并把正信之水、劝诫之水赐于我们,如果我们主动地把劝诫之水送给下舱的人,又怎能与他们同遭不幸呢,所以劝诫他们就等于拯救自己。

因此,穆圣要求我们根据自己的能力劝善戒恶。据艾布·赛尔德传述:穆圣说:“你们当中谁要是看见有人做恶,就用手去制止他,若做不到,就用口去规劝他,若还做不到,就用心去憎恨他,但这是最弱的信仰。”可见,面对罪恶,作为穆斯林有能力者,最好是当场加以制止,无能力者,至少要表示情恶,否则,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善恶观都没有,爱憎不分明的话,信仰也就成了问题。

历史告诉我们,凡是高尚正义的事业都是与困难相伴的,当我们在劝善戒恶、伸张正义时难免会碰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比如恶人的责难、阻挠、恐吓,甚至打击报复,但这并不能使奋斗于主道的穆斯林放下正义之剑,因为《古兰经》在描述信士时说:“他们为主道而奋斗,不怕任何人的责备。”(5∶54)

穆圣说:“你们要说真理,即使它是苦涩的。”

这两段经训正是穆圣不畏邪恶的真实写照。在他宣教初期,阿拉伯社会罪恶丛生,活埋女婴、部落仇杀、高利盘剥、杀人越货、封建迷信等丑恶行径遍及各个角落。面对这一切,穆圣在真主的引导下,以《古兰经》为武器,同邪恶展开了殊死博斗。经过23年的艰苦奋斗,终于铲除了邪恶,使阿拉伯社会走向文明与和平。然而穆圣所遭受的侮辱、攻击、驱逐乃至迫害是常人难想象的,多少次险象环生,多少次背井离乡,但穆圣从不退缩。在麦加宣教期间,邪恶势力曾要求穆圣停止他的使命,否则,将面临更残酷的迫害。但穆圣说:“指真主发誓,假如他们把太阳放在我的右手,把月亮放在我左手,要我放弃我的使命,我决不放弃······”面对邪恶,穆圣所表现的就是这样一种不屈不挠的大无畏精神。做为穆圣的后继者——当代的穆斯林要继承穆圣的遗志,在邪恶面前,临危不惧毫不退缩,该出手时就出手。

1998年5月,在洛阳开往郑州的高速公路上,穆斯林的英雄赵怀志面对持刀抢劫的歹徒,不畏强暴,挺身而出,用自己的鲜血,再一次证明了穆斯林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不是选择屈服的怯懦者,而是选择抗争的勇敢者。他的这种见义勇为、伸张正义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生活当中类似这样的英勇事迹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正是由于这些见义勇为之士的挺身而出,正义才能战胜邪恶,社会才能安定。

自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正义与邪恶之间的较量从未间断过。然而邪恶毕竟是不见天日的田间劫鼠,岂能容它扬威于光天化日之下,我坚信,只要我们谨遵主命效仿穆圣,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古人云:夫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意思就是:天下最大的好处莫过于国家安定,最严重的祸害莫过于国家动乱。维护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事。劝善戒恶,弘扬正气,确保社会稳定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总之,劝善戒恶既是主命,又是对社会应尽的职责,这一点说明穆斯林的社会价值还应体现在对人类社会的贡献上来,如果一个穆斯林只为个人进天堂而独善其身,或者只重视五功操守而忽视了他的社会义务,那么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穆斯林。故此,为了作一名真主在大地上合格的代治者,为了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富强,就应高举劝善戒恶、弘扬正气的旗帜,为获得今后两世的幸福而奋斗!

(选自《中国穆斯林》2000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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